有婦之夫攜女友行凶 同受審 涉嫌殺人搶劫217萬餘元 一名被告人法庭上翻供 本報訊(記者孫慧麗)因生意問題和自己的朋友馬某產生矛盾,46歲的林啟章和自己27歲的女友何苗,涉嫌將馬某和其女友殺害,並搶劫財物217萬餘元。 今天上午,二中院開庭審理了此案。 林啟章在回答公訴人的訊問時,不停地搶話。他說,1996年,身為有婦之夫的他和何苗認識,兩人發展成男女朋友關系。而被害人馬某是他的朋友。 林啟章說,2003年馬某讓自己給他介紹生意伙伴,並承諾給提成。但後來,馬某並沒有給錢。『對我來說,他不守信用。我就想把我的錢要回來。』 林啟章還說,女友何苗在馬某的公司工作。2006年,他知道女友何苗和馬某發生了性關系。林啟章在法庭上推翻了自己在公安機關承認殺死楊某(馬某女友)的供詞。 他表示,自己控制了馬某後,讓馬某的女友來送錢。結果馬某將女友掐死。 『他被綁著,怎麼能把人掐死?』面對公訴人的訊問,林啟章用手比劃了起來,『他的手(之間)有這麼寬的距離,他存在進攻的能力!』而對馬某的動機,林啟章解釋:『他想逼我叫救護車,他是一個絕對自私的人。』 『我是被逼的。他讓我約的馬某。』何苗說,她和馬某是情人,而與林啟章是男女朋友。她和馬某的關系被林啟章知道後,林十分恨馬某,並說過要殺人。『我也自殺過,但他拿我家人威脅我,我不得不幫他。』 案情回放 2006年10月24日19時許,林啟章與何苗預謀搶劫並殺害何苗供職的公司總經理馬某。 兩人將馬某騙至某出租房內,使用潑熱水、毆打、捆綁等手段將馬某拘禁,搶走馬某價值3萬餘元的手機1部、筆記本電腦1臺。又假冒馬某的名義從其公司取走現金6.3萬元。 2006年10月28日19時許,兩人以為馬某送26萬美元購車款為名,將馬某的女友楊某騙來,林啟章將楊某掐、勒致死。兩人又將馬某殺死滅口,移屍他處。 同年11月21日,林啟章、何苗被查獲,兩人前後搶劫財物217萬餘元。檢察機關以涉嫌搶劫罪和故意殺人罪對兩人提起公訴。 (責任編輯:曾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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