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銷組織又害人!兩個花季少女一個跳樓身亡一個被判刑 一個剛剛走出校門的“優秀團幹”將自己的同學誘騙進傳銷組織;一個花季少女,爲逃離虎口墜樓而亡。本月7日,珠海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這個淒涼故事中的各等角色作出終審裁決。 “優秀團幹”騙了同學 故事發生在一年前。2006年12月31日下午,在索尼精密郵件(惠州)有限公司工作的劉×獲准假期,高興地離開工廠到珠海探望同學邵×,誰知,她再也沒能回到工廠。劉×完全不知道,她的好朋友邵×已於半個月前經人介紹參加了傳銷組織———北京恆源國際有限公司在珠海斗門的一個機構,並交了3800元成爲該傳銷組織的業務員。 北京恆源國際有限公司傳銷組織的層級依次爲:新朋友→業務員→指導→大指導→家長→初級→大初級→中級→大中級→高級→董事。邵×在學校是有口皆碑的好學生、“優秀團幹”,可是,爲了發展下線,她與初級人員程×朋、程×華及家長肖×、副家長袁××商量後,竟將同學劉×騙至斗門井岸鎮。 跳樓逃跑重傷送院 此後幾天,劉×失去了人身自由,除了上課,邵×等人亦步亦趨地跟隨,睡覺就把房門反鎖,不讓劉×離開,出門要經“家長”批准。2007年1月4日,家長與初級人員、邵×要麼外出了,要麼在搞清潔,劉×瞅準機會,將自己睡房的房門反鎖,爬窗戶(無防盜網)逃走,不慎墜樓摔成重傷。 井岸鎮派出所接到110的指令,趕到出事現場,只見劉×躺在金髮苑5幢二樓的陽臺,旁邊有兩個女孩子哭着守在那兒,其中一女孩就是邵X。她們告訴警察,她們是劉的朋友,從事“營銷”。劉×當時還清醒,她承認是自己跳下去的。警察問爲什麼,她說以後再說。趕到現場的醫護人員稱傷者口部受傷不要講太多。到醫院時,小劉已不能說話,警察遞給她紙筆,叫她描述情況。她寫下“我要走,這是唯一的辦法”。警察問她是否被騙搞傳銷,她寫“營銷”。問她是什麼人不讓她離開,她寫“很多”。問她是什麼人叫她來的,她寫“我的好兄弟”、“女孩子”。 大好年華如此“結局” 劉×由於多個器官嚴重損傷引起創傷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斗門法院認爲被告人邵×、程×華、程×朋非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其行爲均已構成非法拘禁罪。被告人邵×犯罪時未滿18週歲,是剛走出學校的學生,沒有社會經驗誤入歧途,主觀惡性不大,認罪態度較好,依法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判決被告人程×華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程×朋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邵×有期徒刑三年,適用緩刑五年。程×華與程×朋不服上訴,珠海中院7日作出裁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兩個大好年華的少女,一個被判刑,一個過早離開人世,令人唏噓。(記者林丹通訊員法任) (責任編輯:張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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