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車手續顯示,該車正是牛學勇一年前丟失的轎車。 大河報1月12日報道 『朋友的車在周口丟失已一年多,今天在鄭州找到了。』昨天下午5時許,接到尚先生反映後,記者趕到文化路與儉學街交叉口附近的河南省公安乾部學校(老校區)。在該校校園內,停著一輛銀灰色現代伊蘭特轎車,車牌號為『豫P48269』。為避免車輛被開走,該車輪胎被上了車鎖。 『這就是我一年前丟失的車,買車用了16.8萬元,加上辦手續,一共花去17.4萬元,我手頭各種手續齊全。我已經在公安網上查過,「豫P48269」這個車牌是一輛拖拉機牌照。』牛學勇說。接著,他一按隨身攜帶的遙控器,轎車車鎖應聲而開。『車輛沒有被撬過的痕跡,車鎖也沒換,我當初的鑰匙還能發動車,這一切,都太可疑了。』牛學勇說。 隨後,牛學勇的朋友將購車手續給記者看。其出具的機動車登記證書顯示,2004年6月30日,車主牛學勇買下該車,車輛發動機號為G4GB4B128961,登記牌照為豫H75577。 據牛學勇說,他們報警後,文化路派出所民警已經趕到現場,核實過發動機號,確認這輛車是他丟失的車輛。但是記者趕到時,該民警因公務離開,記者沒能打開引擎蓋核實發動機號。 參加培訓車輛失蹤 據牛學勇介紹,他在焦作沁陽做警察,2006年6月30日,他到周口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以下簡稱『周口警校』)參加授銜培訓。因為路途遙遠,他開著2004年購買的『伊蘭特』到學校去。但是,按照學校規定,參加培訓的學員不允許開車。無奈,他將車鑰匙上交給學校。當年11月份,在培訓結束的前一天夜裡,牛學勇的『伊蘭特』突然丟失,報警後一直沒能破案。 牛學勇多次找該校校長張彥溝通,雙方簽訂合同約定,車輛在學校丟失,學校負有一定責任,學校賠償牛學勇7萬元錢,但是如果破案,車輛歸周口警校。到昨天為止,學校共賠償牛學勇5萬元錢。 昨天上午11時許,聽說當時的校長張彥來到鄭州,參加河南省公安乾部學校的培訓,牛學勇也來到鄭州,追討剩餘的2萬元錢。在等待張彥下課期間,牛學勇和朋友在該校校園內閑逛,發現了這輛豫P牌照的轎車。『我繞著轎車轉了幾圈,又拿出遙控器試驗,最終確定這就是我丟失的車。』牛學勇說,他當即報警。 現任車主是派出所長 記者在現場采訪了當時的警校校長張彥,他說:牛學勇參加培訓時,因為擔心學員酒後駕車發生意外,學校禁止學員開車。考慮到牛學勇距家太遠,學校讓牛學勇將車鑰匙交給一名叫王大俊的中隊長。沒想到培訓結束前,車輛丟失。『當時很多人都被列為可疑對象,包括王大俊,但都被警方一一排除,案子一直沒破。』張彥說,後來牛學勇多次找學校溝通,學校遂與其立下賠償7萬元錢的協議。 張彥告訴記者,昨天,文化路派出所民警向當事雙方了解情況時,他聽到了一些內容。據他了解,現在駕駛伊蘭特轎車的,是周口某鄉一名派出所長張雲林(音)。『張雲林說,曾經有一人駕駛該伊蘭特轎車,與其派出所的警車相撞。駕車人將車抵押到派出所,以後再也沒有出現。於是,張雲林就開著這車來鄭州了。別的不清楚。』張彥說。 在現場,記者試圖聯系現在駕車的張雲林,牛學勇告訴記者,他下午見到車主後,再也沒見過對方。張彥也說不知道張雲林的去處,也沒有任何聯系方式。出警的文化路派出所民警說,他們在此處理事情過程中,因另有公務,中途曾經離開,因此也不知道張雲林下落。 該民警還表示,因為事發地在周口,他們不能直接處理,將『按程序辦事』。 (本文來源:大河網-大河報 作者:吳戰朝李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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