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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北辰區某職校上學的外地青年郝某、王某、周某3人是同窗好友,在即將畢業離校時,郝某和王某無意間發現周某在銀行卡存有一筆現金,二人見財忘義,趁周某洗澡之機,盜取好友銀行卡內4650元存款。經調查,北辰警方分別於2007年11月22日和12月28日將二人成功抓獲。目前,郝某、王某已被北辰警方刑事拘留。
案發不久,北辰警方迅速趕往周某宿舍,在牀上發現了一張寫着一串數字的紙條,經周某辨認系銀行卡的密碼。爲了弄清真相,民警跑了學校附近的所有銀行,最後終於在一家銀行鎖定了疑犯。通過銀行監控錄像,民警發現周某銀行卡內的現金是被一名年輕男子取走的。經周某辨認,取錢的男子竟然是周某的同學郝某。民警立即返回學校對郝某實施抓捕,然而,郝某和另一名同學王某已於當天上午離開學校回寧夏老家了。去年11月22日民警獲得線索,郝某在畢業考試中有一學科不及格,將回校進行補考。民警迅速採取行動將回校補考的郝某抓獲。經審訊,郝某交代了與同學王某合夥盜取周某銀行卡現金的犯罪事實。不久,王某也在寧夏老家落網。原來,去年7月8日,仨人畢業在即,周某到銀行ATM提款機上取錢時被站在一旁的王某記下了密碼。晚上,其與郝某趁周某洗澡時偷走了銀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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