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紀50年代初期,印度尼西亞的高校學生利用假期到農村中開展社會服務活動。1971年,文教部在全國推廣課程—工作項目,規定高等院校的師生必須用3~6個月的時間設立爲農村服務的“實際工作課程”。大學生們在農村中對工、農、漁、牧業,醫療衛生、教育、興修水利橋樑公路、組織及開發農村經濟等方面的建設進行調查研究或具體的協助和指導。課程—工作項目開展以來,取得了極大的成功。 設立背景 設立課程—工作項目的背景有三個。 一是對教育有所改變的期許。人們認爲,通過課程—工作等社會服務形式,可以發展學生的技能,培養他們務實的精神,開闊視野、鍛鍊能力,使他們以更自信和靈活的態度去應對就業的需要,滿足學生期望更直接和更實際的參與國家建設的願望。 二是對促進社會發展的期許。促進印尼社會發展,特別是農村地區的發展,是印尼建國後特別是20世紀70年代以來國家發展的重點。然而將國家建設的重點放在了農村地區,其相關人員還是相當有限的,特別是技術人員,所以需要大學生、特別是相關專業如農業、漁業、動植物業、牧業等專業的大學生,將他們在大學裏學習的知識和技術帶到農村,以促進農村地區的發展。 三是從以前類似項目的成功經驗中獲得信心。之所以設立課程—工作這樣一個全國性的大學生社會服務項目,主要是因爲在這之前印尼組織了一些小型的志願者服務活動,如組織大學生到農村或者經濟落後的地區任教師等。這些活動的成功使得印尼相關部門和官員、教育者等大受鼓舞,在這樣的情況下,通過借鑑這些項目的相關經驗,設立了一個集中於促進農村地區發展進而促進社會發展的,並期望能給教育特別是高等教育本身帶來新氣息的全國性的大學生社會服務項目。 具體實施情況 課程—工作項目具體分爲四個階段。第一階段爲準備階段,主要圍繞下列幾方面開展活動。 一爲建立與外界的公共關係:將課程—工作項目的相關知識和信息傳遞給高等教育方面的院校、教師、學生、政府機構、社區等有關部門和人員,讓社會了解它,並使有關人員和部門能夠積極支持和參與該項項目。二爲經濟方面的準備:在項目每年的工作會議上決定預算,然後提交研究和社會服務發展委員會商議並最終決定,中央和各級地方政府爲工作項目提供經費。三爲挑選學生和所要服務的地區:由各參與院校在大三和大四的學生中挑選具有一定知識積累和專業能力的學生,再根據院校與服務地區的距離、該地區的需求、學生的專業等情況來選擇地區和分配學生。四爲培訓:主要指相關專家學者和官員對參與服務的學生的培訓,其培訓內容包括課程—工作項目本身的情況、所要服務地區的情況、有關研究方法和技術、組織和領導知識等。五爲制定具體的工作計劃。 第二階段爲實施階段。 學生在農村地區開展各種活動,但這並不意味着學生要親身參與其中的任何一項活動,而是和當地的領導者一道,成爲各項活動的召集者和組織者,並利用自己所學的知識和技能,針對具體問題,和當地人一起找出最好的甚至創造新的解決方法。學生們在被服務地區具體開展的活動有如下幾方面。 第一,基礎設施方面:農村道路和橋樑的維修和建設;魚池和灌溉等水利設施的維修和建設;飲用水供應設施方面的維修和建設;學校、宗教服務機構、衛生診所、鄉村辦公室和會議室等機構設施的維修和建設。 第二,生產方面:稻穀蟲害的控制和其他相關的農業活動;針對當地的實際情況,介紹和引進一些先進的農業方法和設施;介紹和引入新的農作物品種;開展新的農作物品種的實驗活動;建立和開展農村廣播活動,並在當地居民中建立穩定的廣播收聽羣體;植樹造林;發展和增長當地的動物管理;促進農村合作社的建立;改進當地農作物的市場銷售等。 第三,教育、文化和宗教:引入新的方法和改進教育;增加技術課程,特別是在社區教育或非正式教育中,如農民課程、家庭福利課程;建立和發展農村圖書館;保護和發展當地文化;鼓勵或建立當地年輕人組織、開展各項活動,如體育活動;增進對宗教的科學理解等。 第四,衛生和保健:幫助實施疾病預防工作;解釋和宣傳健康生活方式;解釋和宣傳如何綜合利用當地的食物進行健康、營養和合理的飲食;環境保護。 第五,管理:改進鄉村領導的管理方式;改進鄉村政府的組織結構;鼓勵鄉村數據的收集與整理;製作鄉村地圖、說明書、對外宣傳冊等。 第三階段爲監督與引導階段。 監督和引導階段的目的是確保學生的活動按照計劃展開,它是課程—工作項目能取得成功的重要的因素之一。在這樣一個項目中,監督和引導者的選擇、監督和引導的方法、時間和內容等等都是決定監督和引導能否取得成功的重要因素。 在課程—工作項目中,監督和引導者,主要是被服務地區的管理者、課程—工作項目的專門負責監督和引導的成員、具體每項活動的領導者和組織者甚至每個參與院校的校長和管理人員、院校的專業老師等。一般監督和引導人員與學生的比例是1:10。他們監督和引導的方法主要是到學生服務地區參觀和訪問,瞭解學生的活動情況和項目開展情況;與學生、當地的領導者和羣衆等就學生活動和項目開展情況進行交流,瞭解他們在當地已經取得的成績、遇到的障礙和還需要進一步努力的方向;管理和引導者根據瞭解到的這些情況制定進一步的工作計劃,並且提供相關條件和幫助,幫他們克服困難和障礙等。其管理和引導的時間至少是一月一次,每個管理和引導者有自己專門負責的地區和學生,他們根據具體情況進行操作。 第四階段爲報告和反饋階段。 每個參與院校要向國家研究和社會服務發展委員會提交自己的報告。各個院校將每個學生提交的報告進行整理和提煉,寫出一份總結報告,這份報告應該既是描述性的也是分析性的,既是整合的也是精簡的。它應該包括院校在課程—工作項目上的準備情況,如教師和人員配備、選擇學生的方法和學生的數量、院校與外界的關係、學生的培訓情況;具體實施情況;評價的方法、監督和引導情況、不同院校的合作情況、所提供的經濟幫助和其他幫助;存在的問題和有待改進的地方;結論和建議等。 學生向學校和課程—工作項目官員遞交的報告。包括最後的總結報告、每個月的月報告等。主要是總結在這一階段參加和組織的活動,獲得的經驗教訓和存在需要改進的問題等,並提出相關的意見和建議。 監督和引導者向高校和課程—工作項目官員遞交的報告。主要是對學生活動、鄉村發展、各項目開展情況的評價和提出進一步改進的意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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