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14日從交警部門獲悉,從1月10日開始,嘉興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全面啓動對申請參加春運的九座以上載客汽車安全技術狀況臨時檢驗工作。未參加臨時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客運車輛,不予核發《春運車輛臨時檢驗合格證》,一律不得參加春運;延緩報廢客運車輛不得從事跨省營運。 據悉,本次檢驗採用上線檢測和人工檢驗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對車輛制動、方向、導向輪胎、座位、行李架等部位要重點把關,對達到安全技術檢驗標準的春運車輛核發《春運車輛臨時檢驗合格證》,對在2007年12月1日至2008年1月22日期間已按規定參加安全技術檢驗的春運車輛,可直接核發《春運車輛臨時檢驗合格證》。 凡本市申請參加2008年春運的九座以上載客汽車,包括公路客運車輛、旅遊客運車輛、城鄉公交客運車輛須參加檢驗。 截至1月12日,嘉興市本級已檢驗確認的合格車輛有170餘輛,春運臨檢工作正在有條不紊地進行中。交警支隊相關人員表示,春運客運車輛臨檢工作須在2008年1月22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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