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結婚大年已初現端倪,自元旦以來,結婚的新人明顯多了起來。去年12月9日至今年1月9日,結婚數已經創月最高水平,高達531對,同上個月的363對相比,增加了50%。而同去年七八月份就更不好比了,2007年7月份,結婚數竟罕見地降到了170多對,幾乎是歷年最低水平。這幾天,紹興結婚登記室的工作人員一直都很忙碌,9日下午已經4點了,來結婚室的人依然絡繹不絕。 離婚了,男人認爲女人只是爲騙錢 9日上午,離婚室裏來了一對中年人,兩個人都是40多歲年紀,是再婚的,2007年9月份才辦的結婚手續,不過過了兩三個月又來離了。雖是一二十分鐘的離婚手續,其實很能看出人的個性,女的一看就是蠻厲害的人,在一邊簽字,男的則在邊上嘟囔着:“戶口遷進來,錢拿到手,就要離婚。”從來沒聽到這樣的事,工作人員笑得都快憋不住了。 看那男的意思,認爲女的騙了他幾萬元錢,女的倒沒怎麼理會,一直在埋頭簽字。 下午來了一對50多歲的夫妻,同樣讓人看不懂。兩人是越城區農村的,女人手上粗粗的金手鍊顯示着身家。在離婚協議上簽字時,兩個人有說有笑的,像在農貿市場上商量買菜。拿到離婚證,他們把兩本證一齊塞到了女人的小包裏,女人還笑嘻嘻地對“前夫”說:“你要請我的客。” 離婚證都辦好了,女人卻死活不肯要 2日這天離婚室裏發生了一件稀奇的事,登記處負責人老潘說:做登記這麼多年都沒看到過的事,今天看到了。因爲是在分手的最後時刻,這對夫妻把憋在心裏的真話都說了出來,仔細聽聽,真的是一部很好的婚姻科教片。 下午4:00,離婚室裏來了一對年約30歲的夫妻,男的顯得壓抑沉默,女的忙前忙後張羅着。兩人的離婚協議上很決絕地寫着一句話:所有財產歸女方。老潘一看就不對,“你們沒房子嗎?有房子一定要寫清哪裏的房產,多大面積,否則以後沒法過戶。”女人很矜持地回答:“我們無所謂的。”連說了好幾遍。 既然當事人執意不改,且願意承擔一切後果,老潘便不再強求。兩個人開始在離婚協議上簽字,在離婚登記申請表上簽字,一切程序都沒有問題,老潘在他們的結婚證上敲上作廢的印章,並開始簽發離婚證。 就在這時,女人的手機響了,可能是客戶打過來的。“你一定要——”,“我知道你肯定能做到的。”女人在電話裏時顯嬌媚,時顯霸道,軟硬兼施,滴水不漏,真是個厲害角色。她放下電話,老潘的離婚證也已簽好,只剩最後一個程序,兩人需在“婚姻登記審查登記表”上簽字,表明已領到離婚證,男的已經簽字按手印,就等女人了。 但女人伸出的手突然縮了回去,看着登記表,剛剛還生動的表情僵硬起來,然後,眼淚就滾出來了。5分鐘,10分鐘,女人沒有動,空氣也變得凝固起來。女人終於哭出了聲兒。 老潘插嘴:“既然不想離,剛纔問你,你怎麼那麼堅決呢?” “我只是想試試,我以爲手續會很麻煩的。”女的還是哭。 男的看了一下女人,嘆了口氣:“簽了吧,我們一直爭吵,兩個人吵架,總有一個人有錯,就算是我錯了吧,我向你認錯。” 老潘看着有點不忍:“離婚證都簽好了,從程序上說,你們的離婚程序已經完成了,還是簽了吧。回去兩個人再溝通一下,能和好的話,再來複婚。” 男的很決絕:“不可能的。” 女的聲音裏帶着哭腔:“可離了我不知道到哪裏去找他。” 男的瞅了含淚的女人一眼:“該哭的人是我,不是你。我把事業都給了你了,什麼事都是你說了算,我所有的決策都不對,這不是你想要的嗎?都給你。” 女的哭得更響了:“這企業我不想要,我也不會經營。”她看着男人,哭聲裏帶着乞求:“3個月後你回來吧!”男的脫口而出:“不可能的。” 兩人一直僵持着,轉眼已經是下午4:50了,老潘對女人說:還有10分鐘時間,你看看能不能說服他?女的眼巴巴地看着男的,可男的還是那句話:“不可能的,我們溝通了一年,我什麼法子都試過。” 男的只有一個要求:“給我一萬元,我走。”眼看事情已經無可挽回,女人掏出了2萬元錢,男的只拿了1萬,女的把錢推給他:“你不拿走,我就不簽字。”男的堅持不肯拿,推了幾次,男的脫口而出:“我要的不是錢,是尊重,是認可。” 老潘開始給女的做工作:“我看問題主要在你,家裏什麼時候都要一個人說了算,這日子能過得好?你回去好好反思一下,改了,兩個人還能復婚,能不能讓他回頭,就看你的表現了。” 下午4:58,女的終於簽字了,但她要把離婚證撕掉,老潘連忙制止。剩下的一萬元錢,他們誰都沒有拿,就讓它留在辦公桌上,後來,工作人員追到院子裏塞給他們。 旁白:當女強人終於開始對自己的男人“示弱”時,晚了,人家傷透了心,要離婚了,寧願放棄一切也要離開你。當女人可以和男人一樣接受教育,享受平等機會時,這個社會就多了許多“女強人”、“白骨精”,在外面,她們精明能幹不饒人,可如果把這一套帶到家裏,她們常常會發現自己碰得頭破血流。這樣的例子實在太多了,最後分手的情節也都驚人地相似:哭求。早知今日,何必當初呢?女強人們真該好好聽聽,男人需要什麼?人家說了,是尊重,是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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