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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薊縣白澗鎮西五百戶村發生山體滑坡事故,爲有效地遏制非煤礦山事故發生,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市安監局提出了加強非煤礦山安全生產的四項措施。
四項措施包括:
繼續加大非煤礦山整治力度。從現在起,薊縣所有的採石採礦作業企業要全部停產整頓,對照《小型露天採石場安全生產暫行規定》,檢查整改。
認真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各非煤礦山企業立即組織開展易由自然災害引發事故災難的隱患點排查工作,制定並實施整改方案,嚴禁違法、違章組織生產。
強化鄉鎮政府和各級安全監管部門的監管責任。各鄉鎮政府每月對本轄區內的所有非煤礦山企業的檢查不得少於一次;區縣安全監管部門每月對各鄉鎮的非煤礦山企業抽查面不得低於30%,市安全監管部門每月對區縣的非煤礦山企業抽查面不得低於10%。非煤礦山企業的廠長(經理)、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從業人員,必須經過培訓並獲得安全資格證後方可上崗;對出現無證上崗情況的要依法進行處罰。
認真做好應急救援工作。認真組織好開採區域地質勘探、評估工作,制定應急預案,落實應急組織、裝備和物資,加強監測監控。對由於客觀原因無法治理的(如地震活躍地帶),要做好預測預報預警預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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