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成都1月16日報道 記者日前從成都市委組織部瞭解到,旨在落實黨員羣衆民主權利的鄉鎮、村(社區)公推直選配套制度日前出臺。 據瞭解,此項制度包括成都市鄉鎮黨委書記及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公推直選試行辦法的有關配套文件,內容涉及鄉、村兩級黨組織的選舉、考覈、質詢、罷免,對健全黨務公開制度、設置重大決策諮詢論證制度、民主評議制度、完善黨員羣衆代表列席鄉鎮黨委會制度等作出明確規定,把兩級黨組織的選舉權、決策權、管理權和監督權交給廣大黨員羣衆。 鄉鎮公推直選配套制度是對2005年出臺的13個配套制度的修改和完善。《成都市鄉鎮黨委質詢試行辦法》規定,黨員對重大事項不清楚、不理解、不滿意的方面可以提出質詢,並規定鄉鎮黨委必須在七日內作出答覆;《成都市鄉鎮黨委主要領導幹部職務任期暫行辦法》規定,鄉鎮黨政主要領導的職務調整須由本人在鄉鎮黨員大會或黨代會上提出;《成都市鄉鎮黨委書記公推直選試行辦法》把普通羣衆代表參加公開推薦大會人數所佔比例由20%升至30%。此外,還對鄉鎮黨委決策前開展民意調查徵求黨員、羣衆意見,採取“一戶一票”進行民主評議,規定公開推薦大會和黨員大會應設立獨立填票處等內容作了相應制度規定。 村(社區)公推直選配套制度的起草,與今年村(社區)黨組織換屆同步進行,在換屆工作全面結束後出臺。 村(社區)這一級制度注重強化羣衆監督,規定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每年接受黨員羣衆民主評議,民主評議不滿意率高於50%的引咎辭職;全村三分之一以上有選舉權的正式黨員聯名,可對村(社區)黨組織班子成員提出罷免動議。村(社區)重要事項提交黨員大會議決。 據瞭解,成都市委組織部將就制度落實情況加大督查力度,計劃每年安排3次至4次專題督查,同時,聘請一定數量黨員羣衆監督員負責日常監督。 (本文來源:新華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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