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外地農民盜割11.5米電纜,僅僅變賣50塊錢,但是卻直接導致鐵路西站貨運專線通信中斷,停運長達5個半小時。天津鐵路檢察院以破壞公用電信設施罪公訴後,前天,這名農民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7年半。
王重,河北省農民,來本市打工後一直沒有固定的經濟來源,便產生了盜竊自己租住房屋附近的鐵路通信光纜的想法。2007年7月15日凌晨,他來到鐵路陳塘支線5公里200米處,用隨身攜帶的鋼鋸將一根型號規格爲HQ23 30×2×0.5的鐵路通信電纜鋸斷,並盜走13.5米。隨後又在陳塘支線5公里116.5米處用鋼鋸將兩根型號規格分別爲HQ23 30×2×0.5和HQ23 100×2×0.5的鐵路通信電纜全部鋸斷,盜走長達11.5米的通信光纜。這段光纜被盜割直接導致鐵路西站與西營門站通信中斷(西營門站、李西莊站行車電話中斷、鐵路西站至西營門站半自動閉塞信號中斷),造成鐵路網間通信全阻5個半小時,影響8列列車正常運行的嚴重後果。案發當日,王重在其租住屋內被公安民警抓獲,公安民警在案發現場和其租住屋內依法提取並扣押了作案工具鋸條和鋸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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