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邁夫妻兩次狀告40多歲的兒子,要求兒子返還父母的救命錢和養老錢9萬多元;兒子反訴父母,要求支付照看父親的護理費和醫藥費11萬元,並爆出七旬父親有情人。 既是原告又是被告的老夫妻列出養兒部分清單,花費爲16.2萬元,堅決要求脫離父子、母子關係。昨日上午,二七法院審理了這宗錯綜複雜的親人互告案件。 癱瘓老人狀告兒子索要救命錢 昨日上午,二七法院,下身癱瘓的老劉坐在輪椅上,72歲的老伴楊老太和他並坐在原告席上,向自己的兒子劉某討要養老錢和治病錢,總計9萬多元。 老劉說,2006年2月,因自己突發腦溢血在醫院治療,出院後兒子劉某提出去附近醫院鍼灸治療。老劉帶了現金和銀行卡總共14萬多元,爲了方便都交給兒子保管。2006年9月,天氣轉冷,老伴來接老劉回去,結果兒子一反常態,不讓老劉回家,並毆打前來看望的母親楊老太。 “我把求救字條通過窗戶扔了出去,這才保住命。”老劉說,從2007年7月起,兒子帶自己鍼灸治療的次數減少了,藥也斷了,不讓他與外界聯繫,並用繩子捆住自己的手,用膠帶粘着嘴,將其送到王立寨一個房間,不給藥和衣服。在該房間獨自待了4天,心血管病復發的老劉寫了一張字條從窗戶上扔下,讓人撥打120才得以去醫院治療。 二次起訴要求歸還剩餘治療費 老劉夫妻稱,從2006年6月到2007年7月,經老劉同意支出和知道的藥費等有51880元,本應結餘91308元,向兒子索要時稱已經花光了,兒子並要求付護理費和工資。 2007年9月,拿不到錢和銀行卡的老劉和老伴向二七區法院提起了訴訟。 面對單位領導的勸說,再加上他自己也實在不願意跟自己的親生骨肉對簿公堂,2007年10月份老劉撤訴。老劉稱撤訴後,兒子不但聲稱醫療費一分都沒了,還要求老劉返還生活費、工資損失費2萬多元。老劉和老伴忍無可忍,再次將兒子告上了法庭。 兒子反訴父母要護理費 2007年年底,老劉狀告兒子的案子剛開庭就宣佈休庭,原來劉某要反訴。昨日開庭時,劉某拿出反訴狀,稱由於父親有外遇,在醫院與情人約會時被母親撞到,母親和父親的情人大打出手。出院後父親說在家得不到母親的照顧,要求接其到自己家。 劉某稱,父親到自己家治病時只拿了2000元,稱以後加倍返還。 另外,劉某在法庭大倒苦水,說爲了照顧父親,天天從樓上背上背下,自己放棄了工作,和妻子動用了所有的積蓄,先後用去15萬多元,要求法院維護自己的權益,討回有票據爲證的11萬元費用。 父母公佈養兒部分清單 要求斷絕親情關係 面對兒子爆出的外遇事件,老劉夫妻很氣憤,說兒子編造桃色新聞是爲了逃避其不孝的事實。 兒子提出了11萬元醫療費及護理費,老劉夫妻對此也不能接受,稱老兩口養兒子20多年,一直照看孫女到十幾歲,“這麼多年的付出,能用金錢來計算嗎?”老劉夫妻也列出了一個清單:兒子1987年當兵至1992年結婚,生活費6000元,1992年結婚旅遊,1.2萬元1994年生孩至2004年,生活費6萬元,水電房租4.2萬元,保姆費4.2萬元,合計16.2萬元。 最後,老劉夫妻要求法院判決兒子償還剩餘的9萬多元,且堅決要求同他脫離父子、母子關係。 (記者張華實習生馬慶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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