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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面對眾多記者,肇事司機一言不發商報記者 鄧萬裡/攝 | 4年兩次肇事逃逸 男子身背6條人命 昨被抓他說『車不是我開的』 商報訊(記者王惠叢通訊員邢紅軍李哲) 4年前無證駕駛造成6死1傷,2年前開車撞人後棄車逃逸。逍遙法外4年後,42歲的甘肅男子李繼峰昨日被抓獲。 肇事後棄車逃逸 2006年8月29日21時10分,李繼峰駕駛車牌號為豫AFA179的長安之星面包車,沿菜市街行至鄭州市第三人民醫院門前人行橫道時,將行人張得營撞倒。張得營血流滿面當場休克,李繼峰見勢不妙,棄車逃逸。後經交警部門認定,張得營為重傷,李繼峰負全部責任。 根據車牌號,交警查到車主為石佛鎮居民郭某。郭某供述,2006年7月李繼峰花3萬元從自己手中購買了這輛長安之星面包車,雖然沒有辦理過戶手續,但二人簽有協議,『此車出現事故均由乙方(李繼峰)承擔』。 李繼峰被交警部門抓獲後,替張得營支付了2萬餘元醫藥費。但看到張後期治療尚需一大筆費用,李繼峰很快就從交警部門和受害人家屬視線中消失了:電話停機,全家搬離原來住址。 被抓後百般抵賴 去年9月份,交警四大隊成立專案組追查此案。偵查員王剛經過近3個月的奔走調查,發現李繼峰的妻子在中原區須水鎮做小買賣,子女也都在身邊。警方判定,李繼峰肯定就在須水鎮附近活動。 去年12月,民警依法傳訊了李繼峰的妻兒和幾個親戚,希望他們做通李繼峰的工作,早日投案自首。但其家人都拒絕向警方提供李繼峰的電話和住址。 見勸說無效,警方采用技術手段,鎖定了李繼峰的行蹤,於昨日上午11時許將李繼峰抓獲。 『當時車不是我開的。』昨日17時許被鄭州市交警四大隊抓獲歸案後,李繼峰不承認自己是肇事司機。 李繼峰說,他在建築工地上做涂料工程,買這輛面包車是為了拉貨。『那天(2006年8月29日)一個伙計找我借車,說去接一個朋友。我就借給他了,自己沒去。』但民警介紹,當時目擊群眾指認,事發時駕車的就是李繼峰本人。 4年前還有血案在身 調查期間,民警曾遠赴甘肅對李繼峰的情況進行摸底。在當地公安部門的資料中民警發現,2004年農歷正月十六,李繼峰名下一輛中巴客車在周口項城發生重大事故,目前項城警方也在追查李繼峰。 昨日下午,李繼峰供述,幾年前他貸款十幾萬元,購買了一輛中巴客車,掛靠在『鄭州客運一公司』跑長途。他本人沒有駕照,就僱了一張姓男子做司機。2004年農歷正月十六,二人到周口項城拉人,晚上行至106國道郭草樓段時,李繼峰見路上無人就手癢起來,換下司機自己開車。沒開多遠就與一輛紅色桑塔納轎車迎面相撞。 李繼峰說,事故發生後,他讓司機留在現場處理事故,『因為他有駕照,車也買了保險』,自己則在民警到來之後,趁亂離開現場回到鄭州。 經四大隊民警與項城警方初步聯系,那次事故造成了桑塔納轎車乘客6死1傷,已經構成特大交通事故。 目前,李繼峰已被刑事拘留,等候進一步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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