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民網上海1月19日電爲給患肺癌的丈夫治病,妻子鋌而走險幫他人運輸毒品,終於受到法律制裁。昨日下午,上海鐵路運輸中級法院開庭審理一起運輸毒品案件,並當庭判處被告人李燕有期徒刑15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3萬元。 年僅27歲的李燕系貴州省納雍縣人,爲給患肺癌的丈夫治病,答應幫他人帶點“東西”去浙江,事成之後可得“好處費”1萬元。2007年9月15日,李燕攜帶毒品,持當日無座車票,從鐵路六盤水站乘上昆明開往上海的K80次旅客列車,欲前往浙江省杭州市。次日凌晨2時許,當列車運行在六盤水至安順區間時,乘警對車廂進行巡視,至列車第11號車廂與第12號車廂連接處時,發現處於該處的李燕形跡可疑,即對其進行盤查,當場從李攜帶的紅色女式小包內查獲用塑料紙包裹的白色圓柱狀可疑物品2塊。經上海市毒品檢驗中心檢驗,查獲的圓柱狀可疑物品中檢出海洛因成分,淨重209.23克。 上鐵中院審理認爲,被告人李燕明知是毒品海洛因,仍利用交通工作予以非法運送,其行爲已構成運輸毒品罪,依法應予處罰。鑑於被告人李燕系初犯、認罪態度好、毒品未流向社會,故對其酌情從輕作出上述判決。(鄭妍朱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