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稅地稅合併辦理稅務登記
2008年起取消《稅務登記證》工本費
自今年1月份起,本市國稅、地稅機關將在全市範圍實行合併辦理稅務登記制度,納稅人到國稅或地稅任何一家主管稅務機關均可辦理稅務登記,新領和換髮後的《稅務登記證》實行“一證兩章”,同時取消《稅務登記證》工本費,以降低納稅人辦稅成本。
以前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必須向國稅、地稅部門分別辦理、分別交費。從現在起國稅、地稅部門實行合併辦理《稅務登記證》,國稅、地稅部門可在同一場地爲納稅人辦理稅務登記,納稅人只要在一個窗口便可完成國稅、地稅的稅務登記事宜,包括納稅人申請辦理設立登記、變更登記、註銷登記、停業復業登記和稅務登記證換證等事項。合併辦證的對象爲國稅、地稅機關共同管理的納稅人。地稅部門單獨管理的納稅人,由主管地稅機關單獨辦理。新的《稅務登記證》分別印有天津市國家稅務局、天津市地方稅務局印章,一處辦證兩局認可。
此次聯合辦證帶來的另一個變化是,全市稅務登記免收工本費,過去辦理國稅、地稅稅務登記證的費用均爲10元,兩項工本費合計20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