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臨海的王先生致電記者反映:我在翻看《2007-2008臨海市電話號碼簿》時發現該書第73頁刊登有桃渚工商所轄區內一酒店的廣告,赫然出現劇毒河豚魚的廣告,希望有關部門查一查。 記者覈實報道: 接到電話後,記者找到了王先生所提的電話號碼簿,廣告的具體內容爲“**大酒店顧客至上、家的溫馨住在**、食在** ,特色菜餚:河豚魚鬆子蝦皮墨魚煲沙線豆麪煲薑汁肚片地址:臨海市上盤鎮海濱街手機:1309386****預訂熱線:0576-8577****”。 據瞭解,河豚魚是一種味道鮮美,但是含有劇毒的魚類,浙江省每年均有因誤食河豚魚導致中毒死亡事件的發生。河豚魚的毒素是一種神經毒,人誤食了帶毒的河豚魚後在10分鐘至3小時內,會出現手指、舌、脣刺痛感,繼而噁心、嘔吐、腹痛、腹瀉和四肢無力、發冷、口脣和四肢麻痹,以至全身麻痹、癱瘓,呼吸衰竭而死亡,食用河豚魚中毒後目前尚無特效解毒劑救治。中國《水產品衛生管理辦法》明確規定:河豚魚有劇毒,不得流入市場,應集中妥善處理,因特殊情況需加工食用的應在有條件的地方集中加工,在加工處理前必須先去除內臟、皮、頭等含毒部位,洗淨血污,經鹽醃曬乾後安全無毒方可銷售,其加工廢棄物應妥善銷燬。 王先生也向臨海工商局桃渚工商所舉報,因爲該廣告屬違法廣告,而銷售河豚魚更屬違法行爲,當日臨海市工商局對此案進行立案,目前,此案正在進一步調查處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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