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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華網西安1月22日電(記者樑娟)陝西省首例非法集會案21日宣判,西安市雁塔區丈八街道辦南窯頭村村委會原副主任房亞萍因犯非法集會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聽到判決後,房亞萍表示服從判決。 西安市雁塔區法院審理查明,房亞萍經南窯頭村村民大會選舉爲村委會副主任,由於對以前村上賬務、土地問題不滿,南窯頭村成立了清賬小組,由房亞萍負責開展工作。雁塔區政府成立的聯合調查組針對部分村民反映的問題進行了調查審計,並將審計調查結果向南窯頭村兩委會全體人員、全村黨員、村民代表200餘人進行公佈和通報。 因對調查結果不滿,2007年6月24日,房亞萍以清賬小組名義組織召開村民大會,發表演說,要求村民支持清賬小組的工作。6月27日,房亞萍以清賬小組名義在村內張貼通知,向部分村民散發傳單,通知村村民於6月28日到省政府東門口集會反映問題,併爲此製作了橫幅和喇叭。 6月28日上午,部分南窯頭村民在車站附近集合時,西安市公安局高新分局接報後前往勸阻未果。28日上午8時10分,100餘名南窯頭村民在未向公安機關申請的情況下,到省政府東門集會,且不聽勸解,將省政府東大門圍堵1個小時之久,嚴重擾亂了省政府正常的辦公秩序。 法院認爲,房亞萍不能依法正確行使上訪權利,未依照法律規定申請舉行集會,又拒不服從公安部門的勸阻和解散命令,召集南窯頭村部分村民在公共場所非法集會,嚴重破壞社會秩序。房亞萍作爲直接責任人,其行爲已構成非法集會罪。鑑於房亞萍系初犯、偶犯,可酌情處罰。遂以非法集會罪判處房亞萍有期徒刑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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