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下午13時30分,山西省監察廳向新聞媒體通報臨汾市原副市長苗元禮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案件情況。通報內容如下:
苗元禮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是在山西省領導班子推薦考察換屆人選期間查處的一起黨外領導幹部嚴重違紀違法案件。
苗元禮,男,漢族,1953年8月生,山西省翼城縣人,省委黨校函授研究生學歷,無黨派。1974年8月參加工作, 1991年9月任翼城縣人民政府副縣長,2001年1月任臨汾市人民政府副市長。2003年1月當選山西省九屆政協常委。2006年4月當選臨汾市第二屆人大代表。
2007年8月27日,苗元禮被公示爲省直正廳職職務擬任人選。期間,省委、省紀委、省委組織部、省監察廳收到對苗元禮有關問題的舉報、反映。8月29日,經省委批准,省紀委、省監察廳派人對苗元禮有關問題開展初查。9月5日,省紀委、省監察廳根據初查情況,鑑於苗元禮存在重大違紀嫌疑,向省委提出取消苗元禮省直正廳職職務擬任人選資格的建議。同日,省委決定取消苗元禮省直正廳職職務擬任人選資格。11月7日,經省紀委常委會、省監察廳研究,並報省委批准,省紀委、省監察廳組成“11.7”專案組,對苗元禮有關涉嫌違紀違法問題進行立案調查。
經查,苗元禮在擔任臨汾市副市長,特別是在分管煤炭工作期間,利用職務之便,通過審批減免、緩交煤炭資源價款,整合資源、關閉和保留煤礦,批撥煤礦維簡費,安排子女上學、在工作中給予關照等方式,爲他人謀取利益,收受賄賂,數額特別巨大,情節嚴重,涉嫌犯罪;挪用公款歸個人使用,數額巨大;利用職務之便爲個人謀取利益,數額巨大;生活腐化,權色交易,利用職務之便,爲特定關係人謀取大額利益,影響惡劣。
經省紀委、省監察廳查證,初步認定苗元禮涉案違紀違法金額達七百餘萬元。經省委常委會研究,依照有關規定, 2008年1月22日,省政府作出開除苗元禮公職的決定。2008年1月11日,苗元禮被臨汾市人大依法罷免第二屆人大代表資格。對其涉嫌犯罪的問題,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苗元禮身爲行政領導幹部,本應認真履行職責,嚴格依法辦事,但其背棄職業道德,違反行政紀律,大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涉嫌犯罪,嚴重侵害了國家工作人員職務廉潔性,敗壞了國家工作人員聲譽。行政機關公務員在政紀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允許以任何理由逃避紀律法律的約束和監督。苗元禮嚴重違反行政紀律和國家法律,受到嚴肅查處,完全是咎由自取。嚴肅查處苗元禮嚴重違紀違法案件,充分體現了省委、省政府加強反腐倡廉建設、嚴厲懲治腐敗的堅定決心。
苗元禮嚴重違紀違法案件,是一起典型的領導幹部利用掌管的煤炭生產、安全審批權、管理權、監督權大肆進行權錢交易、權色交易的案件,是一起黨外領導幹部嚴重違反行政紀律和國家法律的案件,是一起涉案金額大、涉案人數多、影響極爲惡劣的案件。苗元禮一案再一次暴露了我省少數行政機關幹部特別是領導幹部利用煤焦領域體制、機制、制度、監督和管理上存在的薄弱環節,收黑錢、幹黑事、謀黑利,大搞權錢交易,權色交易,官煤勾結,失職瀆職,導致煤焦領域重大腐敗案件易發多發、重大生產責任事故頻發的嚴重問題。苗元禮一案還暴露出在黨外領導幹部選拔、任用、教育、管理和監督方面存在着薄弱環節;苗元禮本人放鬆思想要求,墮落爲腐敗分子,其教訓也極爲沉痛。爲此,省委、省政府已決定2008年在全省深入、集中開展煤焦領域反腐敗鬥爭。省委、省政府要求,各級領導幹部都要從苗元禮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訓,不斷加強世界觀改造,提高思想道德修養,踐行八個方面良好作風,全心全意爲人民服務,始終做到秉公用權,廉潔從政。要把苗元禮案件作爲典型教材在全省各級領導幹部中深入進行警示教育,使每一位領導幹部都牢固樹立勤勉盡責、廉潔從政的理念,做到講操守、重品行、樹正氣。要切實加強領導班子自身建設,加強對班子成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有效防止濫用權力,保證各級領導幹部把人民賦予的權力用來爲人民謀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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