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海口1月24日電(記者趙葉蘋)經海南省公安廳指令督辦,由定安縣公安局異地辦理的社會影響大、參賭人數多的文昌市文城鎮符江、羅玉輝等人開設大型賭場聚衆賭博一案塵埃落定,兩名犯罪嫌疑人雙雙獲刑。 定安縣法院日前作出一審判決:符江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零6個月,並處罰金5000元;羅玉輝犯開設賭場罪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緩刑1年,並處罰金3000元。 2007年1月初,海南省公安廳接到羣衆舉報,稱有人在文昌市文城鎮臨街鬧市的沿江公路興發娛樂城非法開設賭場,參賭人員衆多,每次輸贏都在幾萬元以上,社會影響極其惡劣。 省公安廳偵查員在連續暗訪了幾天後,證實該處確實存在比較大的牌機賭場。經查,該賭場是從2007年1月1日起開始營業。賭場老闆爲符江(1970年出生,文昌人)、李福興(臺灣人、另案處理),由“主管”羅玉輝(外號哥輝,1969年生,文昌人)負責“看場”和對該賭場進行管理。 2007年1月28日23時許,省公安廳民警在省公安邊防總隊的配合下,出動30多名警力,當場抓獲涉賭人員30人,賭資39951元,及一批賭博牌機。賭場老闆符江、李福興和“主管”羅玉輝逃脫。兩犯罪嫌疑人在外逃亡將近半年,於2007年7月9日向警方投案自首。經警方覈實,該賭場自經營起至被查獲不到一個月時間,就盈利達20286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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