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私賣大樓車位遭業委會驅逐 1月23日下午3時許,位於南昌市壇子口的中寰廣場北樓,業主委員會的幾名成員衝進江西中寰物業管理公司(以下簡稱中寰物業)辦公室,將工作人員趕走,並將保險櫃以及電腦主機搬走暫扣,隨後110民警趕到現場進行協調。雙方的矛盾緣何會如此激烈?24日,記者就此事展開了調查。 物管費上漲車位出售導致矛盾昇級 24日上午11時許,記者來到該物管公司辦公室,業主委員會的胡姓和葉姓主任坐守在辦公室。 中寰物業2002年開始接管中寰廣場,業主就對物管服務不滿。胡主任說,大樓內曾發生多起入室盜竊事件,物管費用也一直上漲,從最初的1.2元/平方米漲到現在的1.8元/平方米。 『中寰物業將地下停車場的車位出售也是我們決定解除與中寰物業的服務合同的主要原因。』胡主任等人表示,中寰物業無權將停車位出售。 業委會趕走物管公司 胡主任表示,早在今年1月初,他們就張貼通知函,召集北樓業主商量解除與中寰物管委托管理關系,並通知物管盡快辦理交接手續,但對方卻一直拒絕溝通。 1月23日,他們發現中寰物業的工作人員正在搬辦公室書櫃,並發現辦公室出納正在刪除電腦裡的資料,他們擔心物管損毀相關賬務,情急之下,纔作出趕走物業工作人員,搬走辦公設備的舉動。 物管稱保險箱不見了 24日下午,為了證實中寰廣場北樓業主委員會幾位主任的說法,記者又來到江西中寰物業管理公司位於疊山路上的另一辦公地點。該公司負責人告訴記者,目前,屬於公司的保險箱和電腦主機已不知去向。 該負責人還說,自接管中寰大樓以來,其公司在提供物管服務上確實存在一些小的疏漏,但是他們一直在為業主努力提供服務。對於物管費上漲一事,這位負責人表示,中寰廣場北樓部分業主住房都是作為經營場所,因此導致物管成本明顯上昇,只有漲價。而地下場車位向外出售的主要原因是大樓業主的私家車不斷增加,原本的60個車位根本滿足不了現業主的需求,為了合理分配60個車位,他們只有采取出售車位的方式。 『同意交接但程序要合法』 『因為業主委員會已經對我們公司的物管服務質量產生了懷疑,因此我們只能同意辦理交接手續,但是必須通過合法的程序交接。』該負責人表示,大樓的附屬水電設施都是由他們常年管理,水電費的交納也是他們和供水供電部門接洽,不明不白的交接,可能會導致大樓水電中斷,為了避免這些情況,業主委員會必須召開業主大會,將更換物管公司的決定以公文的形式交到他們手中,該決定必須經過大部分業主的同意。如果具備上述條件,他們公司立刻進行交接。 律師:『炒』物管應通過訴訟途徑 『根據我國《合同法》和《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業主與物管公司解除物管服務合同要滿足以下兩個條件:其一是雙方物業服務合同到期,業主大會可以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但物業管理企業之間應當做好交接工作。其二,物管公司在履行服務時出現了違背物管服務合同中的行為(違約行為),業主委員會可以以此為由召開業主大會,通過訴訟途徑解除與物管公司的合同。』江西贛維律師事務所的陶小泉律師認為,即使業主委員會得到業主大會的支持,也不可以采取強佔辦公室,扣押物管公司財物的做法,此類行為若涉及較大數額財產的,可能觸犯我國《刑法》。律師建議業主委員會可通過訴訟途徑解除與中寰物業公司的合同關系。 □文、圖/記者賀於周 (責任編輯: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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