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網消息(記者霍豔華 攝影王冰):出席天津市政協十二屆一次會議的劉汝焯委員建議,本市應建立城鎮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制度。
劉汝焯委員說:“近年來,天津市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工作一直走在全國的前列,但也應看到還有一些薄弱環節,比如,參加了城鎮職工養老保險,但由於各種原因未達到最低繳費年限,不能按月領取養老金的人員;無業無保老人,目前只能依靠配偶、子女供養或領取低保度日,生活困難;退養人員和精簡退職人員,由企業按月支付的補貼標準較低,再加上有的企業已經破產、重組、退出,導致這些補貼也不能按時足額發放,只能依靠家人供養。上述這些無保障的老年居民,生活困難、醫療無助,是最需要政府和社會幫助的弱勢羣體,需要對他們建立完善的養老、醫療保障制度,目前,天津市在城鎮無社會保障居民養老保障制度建設方面還是一項空白,亟需出臺政策彌補。”
對於如何建立城鎮無社會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制度,劉汝焯委員也提出了一些具體措施:“城鎮無保障老年居民由於各種原因在勞動年齡時沒有履行參保繳費義務,不能以社會保險方式解決這些無保障老年居民的養老保障問題。同時,他們也不屬於社會救助制度的範疇。因此,城鎮無保障老年居民養老保障制度應該是一種帶有普惠性質的老年社會補貼制度,將它歸屬於社會補貼的範疇。”
關於享受標準,劉汝焯委員認爲本市的標準可以定爲350元左右。他說:“因爲享受該制度的人羣爲高齡老年人,大部分體弱多病,基本失去勞動能力,待遇標準應略高於低保標準,但由於不需要繳費就能夠享受待遇,爲避免給養老保險參保繳費造成負擔,其待遇水平應該低於最低養老金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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