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區政府發言人週五表示,按照《基本法》實行普選是中國內部事務。特區政府及中央會按照《基本法》處理有關事宜。“我們希望並相信外國政府會繼續尊重這個原則”。
歐盟輪值主席近日就香港普選問題發表聲明,這位發言人在迴應傳媒查詢時作以上表示。他指出,全國人大常委會去年十二月二十九日作出的《決定》,明確了達至普選的時間表。根據《決定》,香港可於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而在行政長官普選後,立法會全部議員可於二○二○年由普選產生。這爲香港的政制發展邁出至爲重要的一步。《決定》亦訂明二○一二年兩個選舉辦法可作出適當修改。
發言人強調,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符合先發,並且符合《基本法》。正如民意調查顯示,《決定》是受到市民大衆所接受。香港中文大學在一月份進行的民意調查顯示,超過七成市民接受人大常委會的《決定》。
這位發言人指出,特區政府致力按照《基本法》達至普選。現在普選時間表已經制定,特區政府會努力就如何使二○一二年兩個選舉辦法進一步民主化,在社會凝聚共識,爲在二○一七年普選行政長官及二○二○年普選立法會鋪路。(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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