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報訊私渡船違規冒濃霧出航,釀成一人死亡、十人失蹤的慘劇。近日,經楊浦檢察院批准,上海海事公安依法將肇事船員楊小明逮捕。 2005年9月,湖南永州人楊小明買下一艘掛槳機船,購置工具從事捕魚,該船無船名,無船舶證書,也沒有有效的船員適任證書。去年5月,老李(姓名不詳)僱傭楊小明駕船擺渡,並說以後會介紹“生意”給楊。今年1月10日晚,楊小明接到老李電話,商定由楊小明從長興島載客到寶山碼頭,收取每人70元的擺渡費。收取款項由老李、楊小明和另一名聯繫乘客的“黃牛”(姓名不詳)均分。 1月11日中午12時許,22名乘客由一面包車(系“黑車”)分三次送至長興島創建內港,全部登上楊小明的私渡船。當時正在漲潮且流速很急,水面瀰漫濃霧,能見度50米以下。楊小明讓堂弟楊遠輝在船頭望,楊遠輝憑藉一個小型羅盤辨別方向。下午1時48分,楊小明駕船行至吳淞口錨地第十號錨區,楊遠輝發現右前方有一艘錨泊船,即向楊小明揮手示意避讓。楊小明盲目估計小船能從錨泊船船頭通過,結果小船右舷碰到錨泊船的錨鏈,向右側傾斜,船上的乘客受驚後向左舷擁擠,造成小船嚴重左傾。小船底朝天傾覆,船上24人全部落水,13人獲救,1人死亡,10人失蹤。 海事公安初步認定,肇事船方涉嫌交通肇事罪,應負全部責任。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作者:通訊員王丹丹記者李勝南 (責任編輯:梅智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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