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成都1月27日電(記者任硌)四川瀘州市江陽區人民法院近日審結一起婚姻無效糾紛案件,宣告原告蔣某與被告陳某已存續25年的婚姻關係無效,判決由原告蔣某負擔共同債務8000元。 原告蔣某的母親與被告陳某的母親系親姊妹關係。1981年經人介紹,原、被告確立戀愛關係,次年6月二人登記結婚,婚後共育一兒一女。近年來,雙方因缺乏溝通,常爲家庭生活瑣事爭吵打架,原告訴至法院要求確認婚姻無效,並自願負擔共同債務8000元。 法院經審理認爲:原、被告系表兄妹,屬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違反了《婚姻法》第七條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的旁系血親禁止結婚、第十條有禁止結婚的親屬關係的婚姻無效的規定,原、被告雖已登記結婚25年,其婚姻關係自始無效。據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決。 (責任編輯:張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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