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顧自己方便的居民紛紛將供電設備四周的空地據爲己有。自己得到實惠的同時,卻給附近居民帶來不少安全隱患。
“附近一有消防車經過,我們就擔心是這個變壓器下的民房起火了。”昨天上午,居住在河東區向陽樓小區的陳大爺對記者說。順着老人手指的方向,只見在一臺架空的一萬伏高壓變電器下,蓋有兩間小房。此前,他也曾經向電力部門反映過,但至今沒有解決。
隨後,記者在何興莊一座三萬五千伏高壓變電站旁也看到了類似的情景。只見變電站的圍牆旁,已經被人圈成了小院。小院內碼放有各種紙張、塑料等回收來的廢品,其高度甚至已經超過了圍牆。兩名廢品回收人員還不斷將廢品向圍牆上碼放。
電力人員表示,根據《電力法》的相關規定,在高壓供電設備規定的範圍內都不得蓋有建築和堆放雜物,像文中的這兩種情況都是嚴格禁止的。一旦這些高壓供電設備出現故障,冒出的火花很可能引燃這些雜物。像在變電器下居住,則是更危險的,還會危及人員安全。但由於電力部門並不是行政監管單位,不具備執法權,所以發現這樣的問題,根本無法處理。他們只能將這些情況彙報給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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