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雛軍(資料圖片) 廣東佛山市中院昨天對原格林柯爾系掌門人、原科龍董事長顧雛軍案作出一審判決,顧雛軍被控4項中的3項罪名成立,被判處12年有期徒刑,執行10年(此前已被羈押2年),並處罰款680萬元。另8名涉案人員,7人領刑1~4年不等,1人被判無罪。顧雛軍已明確將上訴。 法院查明其虛假出資 顧雛軍案是在2005年4月科龍電器遭中國證監會立案調查而『事發』;同年7月,包括顧雛軍在內的原格林柯爾系9高管,因涉嫌虛假出資、虛假財務報表、挪用資產和職務侵佔等罪名被警方正式拘捕。該案已於2006年11月和12月兩度在佛山中院開庭審理。 據法庭昨天的宣判,顧雛軍因虛增注冊資本罪獲刑2年、因提供虛假信息披露罪獲刑2年、因挪用資金罪獲刑8年,合並執行有期徒刑10年。 法庭查明:顧雛軍設立的注冊資本總額為12億元的順德格林柯爾,其中有6.6億元是虛假貨幣資金;在2002~2004年間,為了避免連續虧損的科龍電器退市,顧雛軍提供虛假的上市公司財會報告,給股東和社會公眾造成了嚴重損失。 法庭還認定顧的挪用金額為3.13億元,其中包括挪用江西科龍4000萬元和科龍電器2.5億元,用於顧個人成立的揚州格林柯爾;挪用揚州亞星客車6300萬元給揚州格林柯爾公司使用。 職務侵佔罪證據不足 不過,顧雛軍此前被控的職務侵佔罪,因證據不足而未獲法庭支持,若此項罪名成立,將是4項中獲刑最多的一項。但從昨天起10日內,監察機關存在抗訴的可能。此項罪名不排除因受到監察機關的抗訴,而提起重新審理。 昨天出席庭審的顧雛軍胞弟顧紹軍告訴記者,顧雛軍已明確表示將上訴。 除了刑罰,顧雛軍此前還被被證監會處於30萬元罰款,並實施永久性市場禁入,即永久性不得擔任任何上市公司和從事證券業務機構的高級管理人員,被『譽為』中國證券市場『終身紅牌』第一人。 同案8名原格林柯爾系高管,除原科龍集團采購中心總監曾俊洪被判無罪外,其餘7名均獲領刑。 顧雛軍其人 ●1959年生於江蘇泰縣 ●1984年畢業於天津大學熱能工程系、碩士學位 ●1988年發明格林柯爾制冷劑,激發他稱霸『制冷王國』的夢想 ●1990年在英國成立首家分銷公司 ●1993年業務拓展至美國 ●1995年成立格林柯爾中國有限公司 ●2000年7月格林柯爾在香港創業板上市 ●2001年10月收購科龍電器 ●2003年6月成功入主上市公司美菱電器成為其控股一大股東 ●2003年12月顧雛軍宣布出資4億餘元入主亞星客車,後收購ST襄軸進軍汽車產業,並再次收購歐洲汽車配件公司和汽車設計公司,打通了客車從設計到零部件再到整車生產的整個產業鏈 ●2005年,其『瘋狂』收購行為引起郎咸平的質疑,成為風口浪尖的人物。同年5月因涉嫌違反證券法規被證監會立案調查,同年7月29日因涉嫌經濟犯罪被捕 (本文來源:信息時報 作者: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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