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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重慶四川等省實施限價
浙江省物價局1月14日發出了《關於加強政府提價項目管理的通知》,要求省內各市縣物價部門加強價格監管,對地方定價的商品和服務實行全省統一審覈制度,未經批准各市縣不得擅自調整價格。1月22日經省政府批准發出通知,對生產加工食用植物油、液化氣等2類商品的5家企業實行提價申報,對大米、食用油、豬肉、牛奶、液化氣等5類商品的企業實行調價備案。
重慶市政府爲貫徹落實國務院決定精神,建立了臨時價格干預工作機制,市長爲總負責人,市物價局爲牽頭單位,成立了臨時價格干預工作辦公室。重慶市物價局發出了《關於貫徹國家發展改革委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從1月20日起,正式啓動了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公佈了實行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的品種和企業名單。對列入價格干預名單的商品開展專項跟蹤監測;加強成本調查工作,密切關注主要原材料價格和主要產品成本變化情況,增加價格工作預見性。
四川省物價局經省政府批准,1月21日發出了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意見,公佈了價格干預的基本原則、程序和主要內容等。對大米、食用植物油、牛奶、豬飼料、液化石油氣等5類商品的7家生產企業實行提價申報。實行調價備案的具體品種和企業名單,由市、州、縣(區、市)人民政府在上述7類商品範圍內確定。四川物價局要求省內各市、州、縣(區市)物價局都要建立臨時價格干預期間值班制度,責任落實到人。
貴州省物價局經省政府批准,1月23日發佈了《關於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發佈了貴州省實行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的商品種類和企業目錄。同時,加大了價格監督檢查力度,出動檢查人員五百多人次,對二千多個經營單位的副食品、成品油、液化氣市場價格執行情況進行了檢查。
湖北省物價局經省政府批准,1月20日下發了《關於做好臨時干預措施實施工作的通知》,對大米、麪粉、食用油、掛麪等4類商品的9家生產加工企業實行提價申報,並要求市(州)根據當地批發、零售企業的情況,提出調價備案企業名單,報市(州)政府覈准後公佈。省物價局要求各市縣建立專人值班制度,加強相關商品的監測工作,加大監督檢查力度,保持物價水平總體穩定。
西藏自治區發改委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從1月20日啓動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對大米、麪粉、糌粑、酥油、菜籽油、調和油、豬肉和牛羊肉及其製品、牛奶及奶粉、家禽和雞蛋、液化石油氣等商品的生產、經營企業實行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
陝西省物價局1月19日轉發了國家法改革委《關於做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實施工作的通知》和《關於對部分重要商品及服務價格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實施辦法》,要求各市縣認真貫徹執行,並對經營成品糧、食用油、肉、蛋、奶等6類商品的達到一定規模的批發、零售企業實行調價備案,具體企業名單由各市提出,報省物價局覈准後公佈。
寧夏自治區發改委和物價局爲貫徹落實價格干預政策,由領導帶隊對迅速對寧夏市場及部分企業開展調研,瞭解市場供應和價格情況。1月26日,自治區物價局經區政府批准,公佈了提價申報和調價備案商品目錄和企業名單,開始實施臨時價格干預,對3類商品的8家企業實行提價申報。對5類商品的17家經營企業實行調價備案。
甘肅省物價局經省政府批准,1月19日發佈了《關於加強價格監管實施臨時價格干預措施的通知》。對生產加工麪粉、食用植物油、純牛奶、飼料等4類商品的10家企業實行提價申報,對米麪、食用植物油、豬牛肉、雞蛋、牛奶等5類商品實行調價備案。對液化氣流通企業實行全環節進銷差率控制。
新疆自治區發改委經自治區人民政府批准,1月22日發佈公告對生產加工糧食、食用植物油、乳品等3類商品的11家企業實行提價申報,並要求各州上報提價備案的商品目錄和企業名單。成立“自治區實行臨時價格干預措施領導小組”,建立值班制度,做好監測、監督和宣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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