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不觸及法律的『高壓線』,黑幫竟制定出三不行規,即不能有命案、不能吸毒、不能搶劫銀行,以期逃避法律的嚴懲。1月31日,這個由十二名成員組成的黑社會性質的犯罪在河南省新鄉市中級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據新鄉市檢察院指控,2006年以來,被告人李國強糾集其在監獄服刑時結交的一些獄友及部分無業閑散人員,在輝縣市及周邊市縣進行盜伐林木、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而後隨著犯罪團伙人員的逐步增多,為了滿足團伙犯罪活動的需要,被告人李國強、張超等人開始販賣毒品、搶劫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李國強、張超為首,被告人郭美瑟、李國江、高建國為骨乾成員,被告人陳樹啟、原玉寶、馬衛國、程佔波、李光明、李雷積極參與的具有黑社會性質的犯罪組織。該組織規定不能有人命案、不能吸毒、不能搶銀行,組織成員有事需提前請假等,犯罪所得賬款由李國強、張超統一分配,刀、棍等作案工具由被告人李國強統一保管。 同時,檢查機關還指控該團伙作案25起的犯罪事實,其中實施搶劫9起,非法拘禁1起,販賣毒品1起,故意傷害3起,盜竊4起,非法買賣槍支1起,尋釁滋事2起,盜伐林木3起,持有假幣1起,詐騙1起。 該案法院將擇期宣判。 (來源:中國法院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