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回顧: 丈夫拒籤致死孕妻死者父擬起訴醫院和男方(圖) 告肖志軍和醫院 案件昨有新進展 本報訊(記者曾華)“肖志軍拒籤事件”有了新進展。死者李麗雲的父母告朝陽醫院和肖志軍一案昨天在朝陽法院正式立案。 2007年11月21日,由於肖志軍拒絕簽字,朝陽醫院京西分院無法爲懷孕的李麗雲做剖宮產手術。李麗雲以及腹中孩子雙雙死亡。 李麗雲的父母認爲,朝陽醫院沒能採取有效救助措施導致慘劇發生,肖志軍故意隱瞞與被害人並非夫妻關係的事實,因此要求二被告支付各項損失1000元。 今天,朝陽法院法官稱,案件尚未確定承辦人,還未對二被告發送傳票。原告索賠1000元只是暫定的數額,這樣訴訟費目前只需繳納25元,等案件正式審理後,原告可能會增加訴訟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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