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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報記者李燕實習生顧金娣 在地鐵站候車,一場插隊小風波引發了插隊者和阻止者的肢體衝突。爭執中插隊者倒退幾步,卻正好撞上疾馳進站的列車,並被拖行數米,一條腿卡在列車與站臺之間不能動彈。 由於插隊者的傷勢已經構成刑事犯罪的標準,閘北區人民檢察院以故意傷害罪對阻止者提起了公訴。 事發經過爭議很大 昨天,閘北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了此案。檢察院指控稱,2007年4月27日上午9時18分,向洵在地鐵一號線莘莊站(莘莊至上海火車站方向)排隊候車時,指責試圖插隊的黎林。此時,黎林回頭打了向洵一拳,隨後向洵連續反擊,黎林在退讓中與正在進站的地鐵列車碰擦,被帶倒。地鐵列車將黎林拖行數米,致其多處骨折。 對於閘北區人民檢察院指控的犯罪事實,受害人黎林有諸多不認可。“我只是到第一排去看看有沒有車,並不是插隊。”黎林在法庭上說。至於檢察院起訴書中提到的黎林先出手打了向洵一拳的描述,黎林完全否認。 根據地鐵站的視頻資料顯示,事發時,黎林從後排徑直走到第一排。此時,向洵出面阻止。黎林隨即回頭向向洵走過去,並舉起右手,向洵似乎微微動了一下。之後,向洵舉起拳頭向黎林反擊數次,黎林連連後退。 但是由於攝像頭與事發地點有一定距離,視頻只能模糊地看到事發經過,但無法判斷究竟誰先出手。 被告律師作無罪辯護 向洵畢業於某所名牌大學,今年34歲。按照向洵的說法,一直以來他都會出面阻止插隊的情況,事發時,完全沒有想到造成這麼嚴重的後果。向洵的律師表示,黎林的受傷是地鐵列車拖行所致,並不是向洵擊打所致,“這只是一個意外事件。” 向洵的代理人表示,如果法院認定向洵的行爲構成犯罪的話,希望能對他免於刑事處罰。“事發後,向洵先後墊付了24萬餘元,這其中不僅有被害人的醫療費,還包括被害人妻子生孩子的費用以及其他一些費用。”而黎林則認爲向洵的行爲太惡劣,“我沒有任何過錯,希望法院重判。”讓案件變得複雜的還有醫療鑑定。據悉,事發後上海市公安局鑑定中心對黎林的傷情做出鑑定,結論爲輕傷。而在昨天開庭前,一份來自於上海市司法鑑定中心的鑑定結論則表示,黎林的傷構成重傷。兩個鑑定結論依據的是同樣的醫療資料,卻得出了截然不同的結論。這也讓昨天的法庭辯論變得異常的激烈。 經過兩個多小時的審理,法庭宣佈擇日判決。(文中人物均爲化名) (責任編輯:趙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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