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車道上違規查車造成4車連撞1死2傷,鄭州市交通規費徵稽處副所長閆建軍因玩忽職守被判刑。 昨日,此案在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開庭審理。 案件發生在2007年3月13日。據車牌號爲豫P03030的司機蔡國文講,當天上午,當他駕車行至中原西路與西環路交叉口不遠處時,突然一穿制服的男子,從標有“中國公路”字樣的依維柯車前走到快車道上,揮手示意他前面的兩輛農用三輪停車。 “我趕緊踩剎車。”蔡國文說,雖沒撞到前面的車,但後面的車卻撞了上來。 最終,1人死亡、2人受傷。 經鄭州市公安局交巡警二大隊事故民警現場勘察,認定閆建軍在事故地點設點檢查時,未設立“警示牌”,未保障公路暢通和行車安全的要求,應承擔此事故的同等責任。受傷人員宋某、姚某駕駛超過機動車行駛證上覈定載量的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未同前車保持足以採取緊急制動措施的安全距離,應共同承擔此事故的同等責任。 後經交通事故處理部門調解,並達成協議,由鄭州市交通局規費徵稽處和閆建軍賠償宋某各項經濟損失36萬元。 鄭州市中原區人民法院經審理後認爲,被告人閆建軍作爲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其行爲已構成玩忽職守罪。 鑑於被害人對事故的發生也存在一定過錯,而被告人閆建軍在案發後有悔罪表現,犯罪情節輕微,依法對其免於刑事處分。 (本文來源:大河網-河南商報 作者:張毅力張勝利李紅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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