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先承諾有醫生陪同並負責緊急救助 出現險情後卻不能兌現 老年遊客發病亡 旅行社賠31萬元 本報訊(記者王巍)62歲的幹先生在九寨溝旅遊時發病死亡,負責組織的旅行社被幹先生的家屬訴至法院。 記者今天獲悉,市一中院以旅行社沒有履行“全程陪同”、“保健醫護”的承諾爲由,判決其賠償家屬31萬餘元的損失。 2006年9月14日,幹先生參加了北京環球世紀旅行社組織的“金秋特色中老年專列”——西安、九寨溝等旅遊景點12日遊。 因該次旅行專門針對中老年人,旅行社在廣告中稱“全程陪同”、“保健醫護”。在向遊客下發的“出團通知”中,旅行社也承諾,將有隨車醫生負責列車上的健康諮詢及緊急救助。 9月20日,該團遊覽九寨溝。晚上8點,幹先生感覺身體不適。經九寨溝縣醫院診斷,確認爲高原反應、糖尿病和心臟疾患,後經搶救無效死亡。 事後,幹先生的家屬將旅行社訴至法院索賠。 市一中院認爲,作爲專業的旅遊公司,組織中老年人到海拔較高的地區旅遊,應在出行前瞭解參加人員是否有不適宜去高海拔地區的病症。 並且,旅行社在廣告中稱“全程陪同”、“保健醫護”,其應當履行相應的義務。而當幹先生出現高原反應的幾個小時內,旅行社承諾的醫護人員並未出現,導致病情被延誤,發生猝死的結果。 據此,法院認爲旅行社應該承擔主要責任,遂作出了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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