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首爾2月1日電韓國首爾中央地區法院1日裁定,美國私募股權基金公司孤星基金公司在收購韓國外換銀行信用卡部門的過程中存在操縱股票價格行爲。 據韓聯社報道,該法院判處孤星基金公司和韓國外換銀行各支付罰金250億韓元(約合2650萬美元),同時裁定,孤星基金公司韓國地區負責人保羅·柳因共謀參與上述股價操縱行爲而被判處5年監禁。 據報道,孤星基金公司2003年出資1.38萬億韓元(約合14億美元)收購了韓國外換銀行信用卡部門,併成爲外換銀行最大股東。但法院認爲,孤星基金公司在這一收購行動中,通過散播虛假信息等方式人爲壓低外換銀行信用卡部門股價,從而得以以較低價格完成收購。法院認爲,韓國外換銀行在此期間利用公衆的信任,指使其高管通過新聞發佈會宣佈虛假的公司資產縮減計劃。 法院的這一判決將使孤星基金公司出售其持有的外換銀行股份的計劃面臨巨大監管障礙。據報道,孤星公司希望將持有的51%的外換銀行股份出售給匯豐銀行。韓國監管部門此前曾表示,法律方面的問題一日未解決,上述股份交易就將不予批准。 (責任編輯:廖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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