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美國檀香山1月31日電(記者楊晴川)1997年,《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第三次締約方大會在日本京都舉行,會議通過了著名的《京都議定書》,規定從2008年到2012年期間,主要工業發達國家的溫室氣體排放量要在1990年的基礎上平均減少5.2%。 《京都議定書》第一承諾期將於2012年到期,國際社會目前正爲在這之後應對氣候變化的新安排積極努力,以下是過去一年中與之相關的一系列國際會議: 2007年3月,參加歐盟春季首腦會議的各成員國領導人一致同意,單方面承諾到2020年將歐盟溫室氣體排放量在1990年基礎上至少減少20%。 2007年6月,在德國舉行的八國集團首腦會議上,氣候變化問題成爲主要議題之一。 2007年9月9日,亞太經合組織第十五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發表了《悉尼宣言》,重點闡述了各成員就氣候變化問題達成的共識。 2007年9月24日,聯合國氣候變化高級別會議在紐約聯合國總部舉行,來自150多個國家的代表參加了這次會議,其中包括80多個國家的領導人。 2007年9月27日和28日,美國政府在華盛頓召開首次“主要經濟體能源安全與氣候變化會議”,與會的16個主要經濟大國以及聯合國、歐盟代表一致同意加快行動,尋求應對氣候變化的有效途徑。 2007年11月,第三屆東亞峯會在新加坡舉行,與會領導人簽署並發表了《氣候變化、能源和環境新加坡宣言》。 2007年12月,聯合國氣候變化大會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舉行,大會產生了“巴厘島路線圖”,決定在2009年前就應對氣候變化問題的新安排舉行談判。 2008年1月30日和31日,由美國主辦的第二次“主要經濟體能源安全與氣候變化會議”在夏威夷舉行。主辦方表示,這次會議旨在落實和細化“巴厘島路線圖”中規定的若干議題,推動國際氣候變化談判進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