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受上級人民法院委託,並遵照其下達的執行死刑命令,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對孫鐵華等一批嚴重刑事罪犯宣判死刑後,押赴刑場處決。
現年29歲的漢川人孫鐵華,於2006年10月26日下午3時許,夥同陳雍(已判刑)搶劫銀行取款客戶,二犯攜帶尖刀、沙子等作案工具,來到漢口利濟南路的某銀行漢正街支行,尾隨取款人周某,將沙子撒向其面部,奪取其隨身攜帶的包,劫取現金人民幣7萬元。孫犯用尖刀朝周的腰背部、胸腹部和頸部猛刺,致周死亡。(本文來源:長江商報 作者:鄧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