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政府日前作出決定,對超標排污的污染嚴重企業等兩類企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列入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名單的企業未實施清潔生產審覈或者未如實報告審覈結果的,最高可處以10萬元罰款。 據杭州市政府介紹,開展強制性清潔生產的企業包括污染物排放超過國家和地方排放標準,或者污染物排放總量超過市、區、縣(市)政府覈定的污染物排放總量控制指標的污染嚴重企業;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 從今年2月1日起,對列入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名單的企業,由所在地的區、縣(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或者市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書面通知企業,並將名單在當地主要媒體上公佈。列入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名單的企業,應當在名單公佈之日起一年內完成清潔生產審覈報告的編制,並報告所在地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和經濟綜合行政主管部門。 杭州市政府支出,列入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名單的企業未實施清潔生產審覈或者未如實報告審覈結果的,由所在地的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仍不改正的,處以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款;屬於使用有毒有害原料進行生產,或者在生產中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的企業的,處以2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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