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長沙人民衆志成城、齊心協力對抗冰雪災害的時候,有些人卻妄想“趁雪打劫”發橫財。2月1日晚上,四名趁雪漲價的出租車司機被長沙交警部門依法行政拘留。 2月1日凌晨12時左右,彭潤秋駕駛湘AT0622出租車從長沙火車站載客去黃花機場,要求不打表,收200元錢,後經討價還價,客人答應付180元錢。當達到機場時,客人向彭索取發票,彭不給遂起爭執,正在這時,被公用事業局客管處稽查人員查處,並被帶至交警支隊機動大隊進行調查。 2月1日15點左右,唐棟駕湘AX7906號出租車搭客人從紫薇路到機場,收150元不打表,(據估計,打表的話應該只有60-70元左右。) 2月1日17時左右,曠四清駕駛湘AT1915從長株潭汽車站上客去黃花機場,收150元,不打表。(打表的話只有80元左右) 2月1日17時左右,王夏生駕駛湘AX6944號車,從武廣鐵路歡天喜地酒家上客去機場,收170元不打表。 交警部門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相關條款,於2月1日晚12時對上述駕駛員予以7天的治安拘留。 長沙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負責人表示,交警部門將進一步落實市委、市政府關於遏制趁雪漲價行爲的部署,與公用事業局一道,加大對出租車趁雪漲價違法行爲的打擊力度,一經查證,一律依法拘留。 交警部門提醒廣大出租車駕駛員,一定要嚴格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對於趁雪亂漲價、不打表、拼客等違法行爲,將積極配合公用事業局進行查處,一經發現,一律依法從嚴處理。 (本文來源:紅網 作者:劉怡斌孔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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