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楊景亮)“我後悔極了,就爲圖一時痛快,結果這年也沒法好好過了。我再也不幹這種‘點炮’的事了!”今天上午9時40分,聽到自己將被宣武分局拘留5天后,北京人李某忍不住掉了眼淚。導致他無法在家過年的原因就是他在昨天晚上違法燃放煙花爆竹,而他也成爲今年第一個因此被拘留的人。 昨天晚上10時左右、今天零時20分左右,白紙坊派出所和牛街派出所的民警在巡邏中聽到了鞭炮聲後,先後在南菜園的青年餐廳門口和南線裏某學校門口將正在燃放煙花爆竹的張某和李某抓獲,收繳了尚未燃放的禮花彈14根、摔炮24盒168頭、閃光雷10個、紙捻花4根。按照有關規定,21歲的李某被行政拘留5天。18歲的張某還在審查處理中。 警方再次提醒市民,花炮開賣不等於可以燃放。五環內的煙花爆竹銷售時間爲1月31日至2月21日。燃放時間爲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24小時可以燃放,正月初二至正月十五每日的7時至24時可以燃放煙花爆竹,其他時間不得燃放煙花爆竹。 (本文來源:北京晚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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