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雅加達2月2日電(記者葉平凡)爲期5天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第二次締約國會議1日晚在印度尼西亞巴厘島閉幕,會議深入討論了國際反腐敗合作事宜。 聯合國毒品控制和犯罪預防辦公室執行主任安東尼奧·瑪麗·科斯塔在會議閉幕時說,會議首次探討了建立大會審覈機制的相關問題。此外,由聯合國毒品控制和犯罪預防辦公室和世界銀行共同發起的資產追回機制也得到了更廣泛認可和支持。但是,由於發展中國家和發達國家之間存在分歧,大會沒能就成立資產追回專家諮詢組達成協議,也未能就建立大會審覈機制問題達成共識。 2003年10月31日,歷時兩年多起草完成的《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獲得聯合國大會通過,成爲聯合國歷史上第一個指導國際反腐敗鬥爭的法律文件。 《聯合國反腐敗公約》第二次締約國會議1月28日在巴厘島開幕。來自世界100多個國家、聯合國下屬機構和其他國際組織以及多個非政府組織的1000多名代表出席了會議。中國外交部副部長武大偉、監察部副部長屈萬祥率中國代表團參加了會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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