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2月2日電 經濟不景氣衍生家庭暴力事件層出不窮,28歲無業李姓男子,一日在租處因怪罪同居女友的3歲女兒,將前一天晚餐吃剩下準備當作早餐的稀飯吃完,憤而揮拳將女童痛毆致死。令警方不解的是,女童母親將五天前曾向警方申請家暴保護一事拋諸腦後,在案發後仍處處維護李嫌。 據臺灣媒體報道,有妨害兵役前科的李嫌1日天上午抱着林姓女友與前夫所生的3歲女兒,緊急送醫,因到院已死亡,加上院方發現女童全身嚴重瘀傷,分析遭施暴乃報警處理。 警方趕抵醫院將手足無措、一臉驚慌的,李嫌始坦承打死女童。他供稱,以前從事浪板烤漆工而結識林女,去年11月開始在屏東縣內埔租屋同居,平日若女童不乖吵鬧就會修理她,3天前爲了找工作,才搬至永康市租屋。 李嫌說,1日上午他騎車送剛找到工作的林女去工廠上班,回到租處時,發現女童將前晚餐吃剩下準備當作早餐的稀飯吃得精光,害他餓肚子,一時氣憤用拳頭朝女童肚子擊打三、四下,又朝她背部打兩下,就轉頭睡回籠覺。 隨後女童即開始吵鬧,一直喊肚子痛,李嫌說,一開始並未理會她,直到她毫無聲息,且發現口吐白沫,才趕緊送至附近醫院急救及通知林女。林女向警方表示,李嫌平時對女兒很好,只有不乖時纔會動手打女兒,女兒左臉的瘀傷是她一星期前打的,至於全身瘀傷如何造成,她不清楚。(本文來源:中新網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