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稱是市領導的“外甥郎”騙得鉅款,並用於賭博、包養情婦揮霍一空。被懷疑後,該男子逃往緬甸避難,但最終難逃法網,被江西豐城警方抓獲,並被引渡回國。 市領導“外甥郎”收錢失蹤 2006年5月,豐城市董家鎮平安煤礦發生了事故,其開工令被豐城市安監局收繳。同年8月,該煤礦老闆胡某與另一經營煤礦的老闆彭某接觸,有意轉讓煤礦。經過多次商談,雙方達成口頭協議,彭某以310萬元的價格收購煤礦,開工令由彭某自己負責取得。 定下該協議後,彭某四處找人,欲取回煤礦的開工令。當月,在一次飯局上,彭某認識了一位自稱甘某的男子,其自稱是豐城市某領導的“外甥郎”,在豐城沒有自己擺不平的事。 聽到此話,彭某如同找到了“救星”,他當場向甘某許諾,如果能幫他拿到開工令,可以給他57萬元。 從2006年8月至2007年9月,甘某先後8次致電彭某,以需要打通關係爲由,向彭某索要經費。每次索要3萬元至10萬元不等,共56萬元。 2007年9月,彭某的開工令仍然沒辦下來,遂對甘某失去了耐心,在多次催促無果的情況下,他要求甘某寫了張欠條。 然而,甘某已經將鉅款揮霍一空,走頭無路之下,突然失蹤。彭某尋找未果,向豐城市公安局報案。 境外成功追捕將其引渡回國 接警後,豐城市公安局高度重視,迅速成立了專案組。專案組民警通過走訪摸排,初步確定甘某已攜款外逃。 通過進一步調查,民警瞭解到,甘某在雲南西雙版納一帶活動。2008年1月2日,專案組民警趕赴雲南西雙版納,在當地警方的配合下,民警發現甘某於兩天前,以經商爲名逃入緬甸。1月9日,豐城市公安局通過省公安廳刑警總隊向公安部提出境外追逃請求,公安部隨即向緬甸警方發出境外追逃要求。得到緬甸警方同意後,1月13日下午5時,甘某被緬甸警方抓獲。1月17日,甘某被押解回豐城羈押。 被抓獲時身上只剩73元 經查,犯罪嫌疑人甘某,現年35歲,生性好賭,幷包養有兩名情婦。因日常開支過大,甘某想方設法弄錢。在騙得彭某的鉅款後,他開始想在賭場上博一下,沒想到越賭越輸。 在彭某起疑心後,他攜帶剩餘的幾萬元逃到緬甸,但在緬甸,甘某依舊賭性不改,結果輸得精光,把身上名貴的手錶、手機、高檔西服等值錢物都典當掉了。被抓時,甘某身上只剩了73元。(楊根龍、賴明根、記者劉學龍) (來源:中新網) (責任編輯:廖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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