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線杭州2月2日訊(記者 楊曉燕 通訊員 餘剛)浙江省民政廳、省財政廳今天聯合發出關於發放困難羣衆物價補貼的通知。根據2007年全省低收入居民消費價格指數上漲情況和2008年物價上漲的趨勢,在2007年三次發放物價補貼的基礎上,省政府決定增發2007年困難羣衆物價補貼,預發2008年困難羣衆物價補貼。 2007年全省城鄉低保對象增發物價補貼的標準爲:城鎮低保對象每人每月不低於15元、農村低保對象每人每月不低於10元。 預發2008年全省城鄉低保對象物價補貼的標準爲:城鎮低保對象每人不低於135元、農村低保對象每人不低於90元。 本次發放物價補貼合計:城鎮低保對象發放物價補貼不低於315元,農村低保對象不低於210元。 省政府要求各地高度重視困難羣衆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結合本地實際,抓緊制定工作方案,及時做好物價補貼的發放工作。力爭在元宵節前(2月21日),將物價補貼發放到困難羣衆手中。 據悉,2007年全年我省先後三次對全省低收入困難羣衆發放物價補貼,累計達1.4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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