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8日,陪朋友在(烏魯木齊)商貿城購物的張某因為抽了根煙,被行政拘留五天。這是記者1月31日從烏魯木齊市沙區公安分局了解到的。 據辦案民警介紹,1月28日,長江路派出所接到商貿城保安報警電話稱,有人在商貿城內吸煙,派出所立即派出民警趕赴現場。民警經過了解,查明顧客張某陪朋友來商貿城購物,無視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煙的標志,在一樓過道裡吸煙。根據《消防法》相關規定,派出所依法給予張某行政拘留5天的處罰。 據了解,2006年6月14日,在新疆德匯國際廣場做生意的兩位攤主,因為在市場內吸煙被行政拘留7天。而之後,在商場內吸煙的情況仍時有發生。記者走訪了小西門、鐵路局一些商場,鐵路局一商場保安告訴記者,他們在商場中設置了禁止吸煙標志牌,但由於他們無權處罰吸煙者,所以只能勸解吸煙者把煙掐掉,並講明商場不允許吸煙,但保安員一走,他們又吸起煙來。 另外,長江路派出所近日對轄區內商貿城、國貿大廈、月明樓等21個大中型批發市場開展了消防安全專項整治行動。在整治中,商貿城三樓一攤主將貨物堆放在消防通道口,被處以1000元罰款。 同時,在1月17日,月明樓市場旁一租住在單元樓內的個體戶李某在加工鹵制品導致油鍋起火,長江路派出所對其處以500元罰款,並對該房東未及時到派出所登記租住人員信息的行為處以200元罰款。(烏魯木齊晚伏曉軍) (來源:新華網新疆頻道) (責任編輯:曾玉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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