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濟南市衛生部門發現,有餐飲企業違法加工、銷售河豚魚。爲此,濟南市食品藥品安全協調委員會發布警示,提醒公衆,河豚魚體內含有劇毒,爲了生命安全,千萬不要“冒死吃河豚”。 幾乎所有種類的河豚都含有河豚毒素(TTX),河豚毒素主要存在於河豚的性腺、肝臟、脾臟、眼睛、皮膚部位以及血液中,其卵巢和肝臟含有劇毒。人體中毒後發病急速而劇烈,最初感覺口渴,脣、舌、手指發麻,而後出現胃腸道炎症,進而發展到四肢麻痹、失調,血壓及體溫下降,重症者會因呼吸衰竭致死。 濟南市食品藥品安全協調委員會還提醒餐飲業戶,河豚魚爲有毒性食品原料,屬於《食品衛生法》明令禁止生產、經營的食品,各餐飲單位及食品經營單位不得非法生產加工。鑑於我國河豚魚資源豐富,衛生部於1993年組織有條件的省市開展河豚魚衛生管理與科學利用研究,在嚴格的實驗條件下,有組織地開展了去毒後的鮮河豚魚人體自願試食試驗。同時,衛生部規定,參加試食試驗的食品生產經營單位,必須經過批准。 濟南市食品藥品安全協調委員會提醒,消費者如發現有餐飲單位加工、經營河豚魚,可向當地衛生監督部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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