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溫州海關獲悉,2008年1月30日,海關總署發佈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企業分類管理辦法》,根據新辦法的有關規定,1929家溫州企業可以提出A類申請。 溫州海關稽查科徐科長介紹,新的分類辦法是依據企業誠信守法程度,把企業從高到低劃分爲AA、A、B、C、D五個管理類別。上年度進出口總額是申請A類企業的一項硬條件,新辦法中已經將其降到了50萬美元,這對中小規模居多的溫州廣大企業非常有利。經初步測算,溫州達到這一條件的企業已經達到1929家。同時,新辦法的評定條件也更加全面,增加了“在商務、人民銀行、工商、稅務、質檢、外匯、監察等行政管理部門和機構無不良記錄”的條件,對於自律意識不強的民營中小企業而言,是一個更高的要求。 新的分類辦法以守法便利爲原則,對誠信守法企業給予通關便利,由稽查等部門實施後續監管,口岸一線將嚴密監管的重點放在高風險企業和貨物,從而實現海關監管時空“前推”和“後移”,有效解決海關面臨的雙重矛盾。對於AA、A類企業海關將予以優惠通關便利,以促進企業參與分類管理的積極性,形成守法便利的導向。 2007年以來,溫州海關深入開展規範企業進出口行爲工作,,加大政策宣傳力度,使企業真正意識到“守法便利”的益處。據統計,去年全年共有52家企業向海關提出申請AA類、A類企業,並全部通過評審。截至去年12月31日,轄區AA類企業29家,同比增長163.6%;A類企業58家,同比增長1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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