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8月19日,參加搶險的礦工和部隊官兵在用沙袋等封堵潰口、加固新堤壩。 |
山東省4日分別通報了山東華源礦業有限公司“8·17”潰水淹井事故災難和山東魏橋創業集團有限公司鋁母線鑄造分廠“8·19”鋁液外溢爆炸重大事故調查處理情況,依法依紀嚴肅處理兩起事故的有關責任人員。
2007年8月17日,山東華源礦業有限公司發生潰水淹井事故災難,造成172人死亡。新泰市名公煤礦同時被淹,造成9人死亡。按照國務院的要求,山東省政府組成調查組,對這起事故災難進行了認真調查。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由嚴重自然災害引發的事故災難。主要原因是突降暴雨、山洪暴發、河水猛漲、河岸決口、洪水淹井。
經調查認定,雖然這起事故災難是由嚴重自然災害引發的,但也暴露出有關地方政府、部門和企業在應對極端天氣造成的嚴重自然災害、防範生產安全事故等方面存在的突出問題。山東省有關方面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依紀對26名責任人員追究責任。其中,對山東華源礦業有限公司董事長和名公煤礦礦長等6名責任人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對20名有關責任人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行政處罰。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中,有地(廳)級幹部3人,縣(處)級幹部5人。
2007年8月19日,山東魏橋創業集團有限公司鋁母線鑄造分廠發生鋁液外溢爆炸重大事故,造成20人死亡。按照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山東省政府組成事故調查組進行了認真調查。
經調查認定,這是一起責任事故。山東省有關方面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依法依紀對19名責任人追究責任。其中,對2名責任人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另有3人已在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刑事責任;對14名有關責任人分別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和行政處罰。在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的人員中,有縣(處)級幹部4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