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5日新華社報道,遼寧省鐵嶺市委5日在西豐縣宣佈,西豐縣委書記張志國因在“進京拘傳記者”事件中同意公安部門介入,同意縣公安局立案並拘傳記者,對此負有不可推卸的領導責任,被責令引咎辭職。 聽到這一消息,筆者並沒有如釋重負的感覺,相反心情卻顯得很沉重。因爲西豐縣進京拘記者事件經媒體暴光後,便在全國引起了軒然大波,人們在驚詫之餘都在大聲發問,是什麼使西豐縣敢冒天下之大不韙,公然進京拘傳進行正常輿論監督的記者,是什麼使西豐縣委書記張治國大發淫威,把法律作爲挾私報復的工具,是什麼使張治國能在西豐縣的“一畝三分地”上爲所欲爲?對諸多疑問,人們盼望能在調查處理後解開,但這次有關部門的調查處理結果,不免有些令人失望。張治國的違法成本與其受“辭職”的處理代價比越來,顯然不成正比。另外,這次西豐進京拘傳記者事件,那些推波助瀾的人,還沒有受到相應的處理,這是那些有正義感的人們和有識之土所不能答應的,所以,對西豐縣委書記張治國的處理不能一辭了之? 嚴肅處理西豐縣進京拘傳記者事件中的責任人,是因爲這起事件開了用強權干預民主的惡例,用違法手段對待正常輿論監督的先河。此次事件,性質嚴重,手段極端,影響惡劣。縣委書記張治國以言代法,在有關問題被媒體曝光後,他不是積極反思自己的問題和工作中的教訓,而是認爲記者對他進行誹謗,隨即同意有關部門進京對記者進行拘傳;有關部門特別是當地公安部門扮演了很不光彩的角色,明知誹謗罪是自訴案件,不歸公安部門管轄,但還是非法介入,使進京拘傳記者事件發生。試想,如果不嚴肅處理此次事件的當事人,如何保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的順利推進,新聞輿論監督的有效進行,人們民主權力的充分發揮? 當然,社會主義民主政治進程,並不會因爲一個人或幾個人的干擾破壞就會停頓下來,相反,他卻揹負着時代的重託,人民的希望,銳不可擋的向前發展。嚴肅處理此次事件的責任人,會使人警醒:民主不可擋,民意不可欺,一切阻礙民主政治發展的人,終將被歷史所拋棄。(姜偉) (來源:光明網-光明觀察) (責任編輯:鄭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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