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背景資料:《里斯本條約》出臺過程 -
背景資料:《里斯本條約》及主要內容 新華網巴黎2月7日電(記者嚴明)法國國民議會(議會下院)7日投票通過了政府提交的關於批准歐盟《里斯本條約》的法案。 這一法案目前已經提交參議院審議,得到通過後將由總統簽署生效。該法案生效後,法國將正式批准《里斯本條約》。 法國議會參衆兩院4日在巴黎西郊凡爾賽舉行參衆兩院聯席會議,投票通過了政府提交的憲法修正案,在憲法中寫入法國“可以根據2007年12月13日簽訂的《里斯本條約》規定的條件參加歐盟”的條款,爲批准《里斯本條約》鋪平了道路。 2005年法國與荷蘭等國全民投票否決了《歐盟憲法條約》,歐盟建設一度陷入僵局。薩科齊就任法國總統以後,致力於推動歐盟各國談判簽訂“簡化的”歐憲條約,重啓歐盟建設。2007年12月13日,歐盟各國領導人在葡萄牙里斯本正式簽署《里斯本條約》。根據規定,條約簽署後將交由各成員國批准,在各國批准後於2009年1月生效。法國此次決定由議會審議通過《里斯本條約》,不再就此舉行全民公決。 歐盟成員中目前已有匈牙利、馬耳他、斯洛文尼亞和羅馬尼亞4國正式批准《里斯本條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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