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說出來的話真的很像公安局副局長,卻見到別人的好東西都想要,原來他是冒牌的。近日,騙子林輝(化名)被廈門湖裏區檢察院批准逮捕。
按照林輝的說法,他跟警察和公安局很有緣分。比如說,2003年,他曾經爲某地的公安幹校校長開過車,與警察同過宿舍,於是偷偷穿着警察的警服偷拍了一組警官照。去年9月份,他又在地上揀到一張警官證,把以前偷拍的警官照夾了進去,儼然就成了真警察。
不過,早在揀到警官證前,他就自稱是某地公安局副局長。傳來傳去,許多人就當真了。他從來不說自己的全名,別人邀他出席酒宴、會議,讓他簽名,他死活不籤,只讓人們喚他“林大”,人們也常叫他“林局”。
被騙的人說,“林大”對公安局真的很瞭解,說出來的話都是“行話”。比如關於電話監聽,他說在當地公安局只有他和另外一個人能做到,還嚇唬聽衆,“只要把你們手機密碼輸進去,我就可以監聽了。”另外,他搭朋友的車過收費站時,還拿出那張警官證,要求免費。
“林局”還把被害人帶回家,據說家裏擺設琳琅滿目,他和女兒一唱一和,更不由人不信“林局”的身份。
一個被害人說,好長一段時間,他們都沒有懷疑“林大”的身份,只是覺得這個公安局副局長爲人實在不怎麼地,比如看到別人的好東西就要。
被抓後,林輝說:“我沒騙過別人的現金,我知道收取現金是犯罪。我只收生活用品,諸如油、味精、米、面、煙、茶、酒等,總價值約20000餘元。”後來,他又交代還有兩個九龍璧,價值達6000餘元。但也有人說,曾送給“林大”電冰箱、洋酒甚至數額不菲的現金。
林輝到底騙了多少,還有待進一步查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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