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歲少女丟錢包後,讓黑車司機帶自己去找未遂,於是搶劫了司機的錢物,司機嚇得落荒而逃。昨天下午3點,朝陽法院少年法庭不公開審理了此案。 據了解,2007年8月4日,在朝陽區高碑店地鐵站附近,17歲的少女李曉(化名)乘坐一輛白色奧拓時,錢包丟在車裡。當意識到時,該黑車已經開走。於是她攔下正從高碑店開往四惠的黑車司機王偉(化名),請他帶自己追趕前面的白色奧拓。 在地鐵站附近轉了兩圈後,他們也沒找到那輛車。於是李曉讓王偉開往派出所報案,並在途中借用王偉的手機報警。10多分鍾後,李曉從高碑店派出所裡走出,神情沮喪,因為被民警告知其情況屬於遺失,夠不上立案的標准。 『你帶我去王四營,我要找我們老大!』當李曉再次提出開車時,王偉覺得這女孩不太『靠譜』,不願意前往。但李曉表示,自己手裡還拿著王偉的手機,不去王四營就不還。 車行至王四營五方天雅汽配城附近時,李曉讓停車,並一把搶過車鑰匙。『我來開車,這樣見到老大我就有面子了。』王偉無奈,只好移坐到副駕駛座上,讓李曉開車。但李曉車技並不好,車開出不遠就撞向路邊小樹林的一棵大樹上。王偉心疼汽車但只能無奈地搖頭,並不言語。 見王偉如此軟弱,李曉動了搶劫他的念頭。『搶他手機也不要,搶他汽車也不要,估計被我嚇倒了。』於是李曉恐嚇王偉說,把身上所有的錢拿出來交給她,否則就要他的命。而後李曉下車,與路邊一輛捷達車的男司機聊天套近乎。 王偉誤以為捷達車司機和李曉是一伙人,便棄車而逃。李曉見狀,將車開到?頭,從車裡翻出500元現金後棄車而去,並將王偉的手機以20元的價格賣掉。 8月11日,李曉被公安機關抓獲歸案,隨後被朝陽檢察院提起公訴。 昨天(8日)下午,取保候審的李曉在母親的陪同下,走進朝陽法院少年法庭。她身高約1.75米,體型偏胖,面對記者的采訪置之不理。開庭前,李曉一直忙於接電話,她告訴電話那頭的朋友『沒事,在法院』,『審我搶劫那個事兒』。昨天,本案沒有宣判。記者:劉傑 (來源:中新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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