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張蕾通訊員劉妍)麪包車司機陳濤在開車併線時撞車,致使車上的乘客許某被甩出車外,遭後車碾軋致死。因犯有交通肇事罪,陳濤日前被朝陽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年,緩刑1年。 2007年1月24日,23歲的陳濤駕駛一輛“松花江”牌面包車在京沈高速公路上朝進京方向行駛。45歲的許某此時正坐在麪包車內。當車輛行駛至進京方向約40公里處時,陳濤打算向最內側的快速車道進行併線。然而就在併線時,意外發生了。麪包車的左前部撞上了前面內側車道上的一輛重型牽引車,導致麪包車急劇向右回彈。就在回彈過程中,麪包車裏的乘客許某被甩出車外。此時,一輛從後面疾駛而來的解放牌牽引車因躲避不及,與麪包車相撞,並碾軋到被甩出車外的許某身上,致許某當場死亡。 事故發生後,經公安交管部門認定,麪包車司機陳濤承擔此次事故的全部責任。後陳濤向公安機關投案。2007年12月21日,朝陽區檢察院指控陳濤犯交通肇事罪,向朝陽法院提起公訴。記者瞭解到,案發後,陳濤與被害人許某的親屬自行達成調解協議,支付了經濟損失14萬元。 (責任編輯:劉鑫炎)
|